昨天刚刚在中央纪委反腐专题片《零容忍》中贡献“金句”的王富玉今日被判死缓。
1月17日,据天津一中院消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对王富玉受贿所得及收益和用于抵缴受贿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富玉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王富玉案宣判。据天津一中院
因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被判死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贵州省正部级领导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其中价值480万余元房产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富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王富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王富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和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6年的贪腐史:生活奢靡,藏身幕后敛财
此前,据南都报道,王富玉长达26年的贪腐史,在中央纪委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中被详细披露。
1月16日晚播出的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二集《打虎拍蝇》中,王富玉出镜忏悔。央视截图
王富玉任省部级领导干部长达20余年,长期以来,他生活奢靡,在多地拥有豪华别墅;任职期间,王富玉指示弟弟、儿子出面,与人“合作”生意,自己藏身幕后运作,借机敛财,到了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然不收手,退休后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我现在知道我疯狂的贪欲登峰造极,但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王富玉在镜头前说的话在网络广为传播。
中央纪委审查调查发现,王富玉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专案组发现了多套涉案房产,有的是王富玉直接收受,有的是违纪违法所得购买,还有的是老板买下长期供他使用。
王富玉贪图享乐、追求奢靡生活,“甚至想着冬天住三亚,夏天住贵阳,春天、秋天住深圳。”专题片披露。
1994年到1998年,王富玉在当时的海南琼山市市委书记、市长一肩挑时,“思想上对自己放松了”,他陆续安排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多地购买了多套房产,放在亲属名下;收受的大量钱款也由弟弟王富保管。
王富玉还安排王富用假名“陈鑫”在河南办理了虚假身份证,自己则用假名“陈克孝”在河北办理了虚假身份证,用虚假身份证开设多个银行账户,累计存入上亿元钱款。
此外,在贵州任职期间,王富玉利用权力为儿子王斌获取茅台专卖店经营资格,又违规获取大量茅台精品酒指标,赚取巨额利润。
王富玉退休之前,敛财行为更加疯狂。调查发现,他涉嫌受贿的金额,党的十八大之后占比高达70%以上,党的十九大之后占比超过30%。
为了规避监督,王富玉采取了新的手段:先帮老板办事,等退休后再收钱,堪称“期权式腐败”典型。
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富玉一案。王富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资料来源:天津一中院官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采写:南都记者 宋凌燕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