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秋莲起诉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后上诉期限截止之际,1月24日,刘暖曦的代理律师对外透露,刘暖曦已提起上诉。南都记者注意到,24日午间,江秋莲对此回应,自己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上诉是被告的法律权利,自己也会依法应诉。该案一审法官告诉南都记者,截至24日上午,暂未接到相关上诉材料,如接到会依法律流程处理。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对案发时刘暖曦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
今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69.6万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1月19日,一审宣判九天后,江秋莲在个人微博表示,其尊重城阳区法院的判决,决定接受一审判决结果,不上诉。江秋莲表示,虽然对判决赔偿金额不满意,但其起诉刘暖曦的目的本不在赔偿金,一审判决书带有令她感动的“温度”,“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和安慰。”此前,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其决定捐出胜诉款。
1月24日上午,刘暖曦的代理律师胡贵云对外透露,刘暖曦已提起上诉。当天11时许,胡贵云在个人微博中透露人在邮局。此前在1月20日,其曾在个人微博中发文介绍“民事诉讼上诉期限15天怎么计算”。
对于刘暖曦提起上诉,1月24日中午,江秋莲通过个人公众号发布视频表示,“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她表示,在女儿江歌遇害200多天的时候,“我已经看透了这一家的人性。”江秋莲最后称,上诉是刘暖曦的法律权利,自己也会依法应诉。
该案一审法官告诉南都记者,截至1月24日11时许,法院暂未接到相关上诉材料,如接到会依法律流程处理。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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