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南都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根据《国家文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内设机构新增“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承办流失文物调查追索接收和外国非法进境文物的返还工作。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已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
2021年7月24日,天龙山石窟佛首回归仪式在山西太原举行,流失海外近一个世纪的天龙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终归故土。
上述规定于1月11日起施行,国家文物局内设机构(副司局级)从原有的7个增加到10个。南都记者注意到,除原有的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被拆分为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考古司,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拆分为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教育司外,该局还新增了交流合作司(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这一新设机构除延续此前办公室(外事联络司)职责中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部分外,还要“承担文物领域国际传播、展示中华文明工作;承办流失文物调查追索接收和外国非法进境文物的返还工作”。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国家文物局曾在政策法规司下设“文物返还办公室”,如今增设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则为一个独立的副司局级机构。此番“升级”或早有端倪。2021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文物工作相关内容相较以往五年规划篇幅明显增加,并首次写入“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等内容。
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被列为十项重点任务之一。《规划》指出,要构建文物追索返还常态化工作格局,建立中国非法流失文物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流失海外文物调查监测,加强中国被盗文物数据库、外国被盗文物数据库建设等。12月,在第五届文明古国论坛部长级会议上,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也在发言中强调,要“推动流失文物追索,加强国际合作”。
国家文物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取得突破性进展,英、美、日等国返还1300余件套流失文物。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