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烟花爆竹业竞争,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性垄断行为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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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2022-02-08 16:28

2月7日,山东公布最新查处的一起行政性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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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2021年11月-2022年1月,执法机构对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20年11月6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以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制定和印发了《菏泽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工作方案》,其中规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店(点),必须与辖区内批发企业签订连锁经营协议。”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出,上规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据南都记者了解,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推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工作,旨在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通知要求,从2021年春节起,菏泽市全面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建立以批发企业为龙头、零售店为骨干、零售点为补充的连锁经营网络。由批发企业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日常安全管理,承担安全管理相应责任,以保障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

2021年11月29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称,“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各县区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持续保持零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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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相关规定,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上通知中,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强调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提到严格落实《反垄断法》要求。其中对《菏泽市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删去前被指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介绍,调查期间,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后果。下一步,执法机构将持续加大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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