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面对五花八门、参差不齐的校外托管机构,家长如何辨别哪些正规?正规托管机构,又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南都记者刚刚获悉,珠海市教育局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行业管理,起草并出台了《珠海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最引人瞩目的是建立“白名单制度”,今后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合规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
《暂行办法》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选址、面积大小、消防及食品卫生、人员配置等均设置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明确“托管学生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人;应在场地出入口、活动区、休息区、餐饮区、食品加工操作区等安全重点区域设置监控设备,视频监控保存期限要达30天以上,同时兼顾做好学生隐私保护……等”。
在安全方面,《暂行办法》还提出,托管学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一名(或以上)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托管学生人数在50~200人的,应配备一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专职专业保安人员;托管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上,每增加50~200人增配一名专职专业保安人员,以此类推。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将建立校外托管机构“白名单制度”,即对符合规定的托管机构列入白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反规定或者存在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机构将予以除名并公示。
《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不得设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在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兼职,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提供生源和经营便利。如若发现违反,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据介绍,《暂行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年4月30日止。
南都记者杨亮 实习生冯琳
编辑: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