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5家幼儿园内发布商业广告,飞利浦被罚7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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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4-0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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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违反广告法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9.5万元。4月1日,南都记者致电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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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监局官网截图


在上海市55家幼儿园内发布商业广告

飞利浦被罚79.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2月10日,为推广、宣传飞利浦口罩产品,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广告画面,委托制作、推广,在上海市55家(包含5家赠送点位)幼儿园的电子公告栏灯箱中陆续上刊了主要内容为“流感,过敏,哮喘,空气爆表...来势汹汹 别慌,飞利浦罩着你”“PHILIPS”“淘宝扫一扫 解锁新风黑科技”等的飞利浦口罩广告;同时,为配合灯箱广告的推广、宣传,以幼儿园主题课堂的形式,向幼儿发放含有飞利浦品牌标识和商品购物二维码等内容的宣传绘本2万册。决定书提到,广告费用为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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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上海市市监局认为,上述在幼儿园内发布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之规定,构成在幼儿园内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并依法对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处罚款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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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出现产品或质量问题

飞利浦累计被罚近百万

南都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飞利浦在近几年存在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前后多次被罚,累计上百万元。

2019年7月18日,其因虚假宣传被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自2017年10月起,飞利浦在官方网站www.philips.com.cn上发布了其销售的飞利浦“FC6405/81”吸尘器产品的宣传信息,未标明达到“40分钟运行时间”需在最小性能设置下运行,也未告知该产品在最大性能设置下运行的具体时间,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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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

此前南都曾报道,在2021年厨卫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飞利浦一批次电烤炉不合格,存在稳定性和机械性危险。据悉,存在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时,易导致在使用时有产品侧翻的危险,易造成消费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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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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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整理。

飞利浦官网显示,飞利浦公司总部位于荷兰,2017年健康科技业务的销售额达178亿欧元,在全球拥有大约7万余名员工,销售和服务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其产品涵盖家居、家电、母婴、汽车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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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官网截图

采写:南都记者 冯家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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