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在发布会上介绍,从2019年监狱巡回检察全面铺开到去年年底,全国开展巡回检察共4000余次,发现监狱的问题3.2万余个,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2.6万余个。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
杨春雷介绍,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法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所检察室,对监狱看守所进行监督。但由于长期以来驻监、驻所的人员比较固化,形成了一种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现。
对此,杨春雷称,2018年,高检院党组提出各级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开展监督,发现纠正问题。2018年5月,这项制度首先在山西等省份进行试点,同年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把巡回检察这项制度明确为法律职责。2019年,监狱巡回检察全面铺开,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对监狱和看守所的监督方式是派驻+巡回,以派驻为基础,巡回视为一种互补的方式。
此外,杨春雷还介绍,在巡回检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也把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的职务犯罪深度融合,从中发现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查办了一些案件。最高检在2020年11月,首先对陕西、湖南和广东三个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去年在5月-6月,又对7个省的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在履职过程中,共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履职方面的问题152个,同时也帮助监狱发现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313个,一批违法“减假暂”案件的线索。
下一步,杨春雷表示,最高检将继续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开看守所检察工作。同时,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让高墙内外的司法、执法更能体现公平和正义。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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