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掌舵中国社科院,主政内蒙古曾推动涉煤反腐倒查20年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2-05-02 20:47

今年66岁,卸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一职的石泰峰,有了新去向。5月1日晚,中国社科院官网“院领导”一栏显示,石泰峰接替谢伏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社科院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

4月30日消息,中共中央决定:孙绍骋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石泰峰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62岁的孙绍骋,此前是2018年成立的退役军人事业部的首任掌舵人。履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后的5月1日上午,孙绍骋看望了在呼和浩特的正省级离退休干部。

现年68岁的谢伏瞻,曾历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河南省省长、河南省委书记等职,2018年3月调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至此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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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下午,孙绍骋同志(右)和石泰峰同志亲切握手。据内蒙古日报

曾任中央党校副校长,先后在江苏、宁夏、内蒙古工作

官方简历显示,1956年9月出生的石泰峰,山西榆社人,曾当过知青和工人,恢复高考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在读研时师从著名法学家沈宗灵教授。

1985年起石泰峰在中央党校任职长达25年,曾任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组织部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和当代中国法治化问题。主要研究成果有:《跨越文明的误区——现代西方法律人类学》、《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立法》、《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概论》、《社会主义法治概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全球化与法律文化冲突》、《依法治国与制度创新》、《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WTO与当代中国法制新发展》等。

2010年9月,石泰峰首次赴地方工作,先后在经济大省江苏、“塞上江南”宁夏、资源大省内蒙古工作。在江苏7年间,历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江苏省省长等职。2017年4月,石泰峰北上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9年10月,石泰峰转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主政2年多时间里,推动内蒙古涉煤领域反腐“倒查20年”,受到广泛关注。截至2021年11月,已有69名厅级干部涉煤腐败被立案。

2021年11月,内蒙古党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石泰峰当选党委书记。财新报道指出,在已完成本轮省级党委换届的省份中,石泰峰是唯一一位年逾65岁当选的省级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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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泰峰。资料图

回首工作经历:经受许多挑战和考验,一路走来殊为不易

据《内蒙古日报》,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即将告别内蒙古,石泰峰深情回顾了他自2019年12月25日以来在内蒙古工作的九百多个日日夜夜。“打了一场又一场硬仗,着力清除了一些积弊顽瘴,切实解决了一些矛盾问题,有效推进了一些大事要事。”

“回看这几年的历程,我们经历了不少大事和难事,经受了许多挑战和考验,一路走来殊为不易。”石泰峰指出,“转变干部思想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纠正民族工作指导思想偏差,每一件都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做下来的,其中不少问题都是长期累积形成的,解决起来会触及深层次的矛盾。”

在内蒙古工作期间,“我走遍了各个盟市、旗县,走访了许多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牧区和基层单位,与内蒙古广大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石泰峰表示,“在内蒙古工作的这段时光虽然不长,却是我人生中最为充实的一段经历、最为难忘的一段岁月。”他说,“美丽的草原我的家,今后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永远心系内蒙古、关注内蒙古、支持内蒙古、祝福内蒙古。”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表示,石泰峰同志在内蒙古工作期间,团结带领全区上下,“持续攻坚解决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持续用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管根本的工作,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取得了新的重大进步,在推动发展绿色转型上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上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在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上实现了明显改善。”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履新前,石泰峰近期的行程中,除了调研督导疫情防控外,还包括调研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升级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4月20日,在乌兰察布市实地督办所包联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其中,在察右后旗乌兰哈达苏木的磊鑫石英石矿公司,石泰峰指出,手续齐全决不是破坏生态环境的“挡箭牌”,企业为了挣那点“票子”,开挖山体、破坏生态,甚至晚上还在开采,粉尘、扬沙、噪音等都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当地的干部为什么视而不见?为什么群众反映这么强烈的问题却不当回事?这是严肃的政治立场问题。”石泰峰强调,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背后存在的利益勾连问题要严肃查处,不论涉及到谁都必须严惩不贷。


内蒙古涉煤腐败“倒查20年”,已有69名厅官被立案

石泰峰主政内蒙古期间,推动涉煤领域反腐“倒查20年”,受到广泛关注。

内蒙古工业曾一度被称为“羊煤土气”(即羊绒、煤炭、稀土、天然气),尤其是“一煤独大”,2000年后,内蒙古煤炭行业兴起,价格飞涨,资源型产业也拉动内蒙古经济历经一段“超常速”发展,与此同时各种腐败问题也逐渐增多,涉煤案件频发。有学者撰文称,内蒙古涉煤腐败已呈现出典型“生态式腐败”特征。

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针对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开启全面清查近20年来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

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曾公开表示,“我区煤炭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违规违法获取、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源头,必须坚决割除掉、彻底清除净。”

此后,不少内蒙古政府官员和企业高管“因煤落马”,一大批“煤老虎”“黑金硕鼠”现出原形。截至2021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公布的信息显示,内蒙古在对涉煤腐败“倒查20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累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3.88亿元。全区共立案涉煤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243人。共有1656人被追责问责。

今年2月18日,任上落马整一年的甘肃“虎”宋亮,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领域警示教育大会的反面典型,再次出现的公众视野。宋亮曾任内蒙古金融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受其影响,内蒙古多个银行“一把手”及其原下属先后落马。

在大会上,石泰峰强调,深刻吸取金融领域腐败案件教训,包括深刻吸取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交易化问题的教训,深刻吸取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重扭曲的教训等。一刻不停推进全区政治生态净化修复,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内蒙古一季度GDP突破5千亿元,自2018年来增速首超全国

目前,31省份已陆续公布了今年一季度经济答卷,其中内蒙古一季度GDP增速5.8%,是自2018年以来一季度增速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8%),全区GDP也突破5000亿元。

4月22日石泰峰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跟踪调度和跟进服务,全力以赴推动各类新建项目尽快实质开工、续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持续释放投资潜力;要加紧抢占新能源发展制高点,把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引进一批具有链主地位的龙头企业,抓紧实施一批标志性的风光氢储装备制造项目,尽快形成优势产能,以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牵引整个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据《内蒙古日报》,今年以来内蒙古推动经济发展的“行动脉络”,包括3月发布130条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此外,出台奶业振兴9项政策措施;出台煤炭、风电光伏新能源、氢能、新型储能发展4个“意见”;出台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及其高质量项目落地配套方案,1套支持政策和3个行动计划、8个实施方案放眼未来等。

据悉,作为内蒙古六大支柱产业之首,2021年以来,内蒙古能源经济在全国实现“六个第一”。煤炭实际产能全国第一,达到11.92亿吨,占全国四分之一;电力总装机全国第一,达到1.52亿千瓦;新能源装机全国第一,达到5241万千瓦;外送煤炭全国第一,2020年达到5.7亿吨;外送电量全国第一,2020年达到2070亿千瓦时;外送电能力全国第一,输电能力达7000万千瓦。

此外,推动能源数字融合。近日,国家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的内蒙古,跻身八个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将获得新发展机遇。


石泰峰简历(综合自人民网、中国社科院官网)

石泰峰,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榆社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74.05—1975.09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09—1977.07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07—1978.09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09—1982.09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9—1985.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90.06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11—1988.11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06—1992.09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09—1992.09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09—1996.04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11被评为教授)

1996.04—1999.01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01—1999.11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11—2000.11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11—2001.07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07—2002.02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2—2002.04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04—2010.09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09—2011.08 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08—2011.09 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1.09—2011.12 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4.06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4.06—2015.12 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12—2016.01 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16.01—2017.04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7.04—2017.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7.06—2019.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10—2020.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20.01—2022.0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22.04—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陈秋圆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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