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管开展建筑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这六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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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5-11 16:01

近日,东莞城管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召开。据了解,东莞将开展城管领域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自建房、存量违建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新增违建”、“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加建、扩建”等六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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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东莞城管系统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指出,各城管分局要重点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摸底排查;相关部门、属地镇街和村(社区)以及企业要履行法定职责;要突出“整治内容明确、巡查防控手段有效、控停措施到位、‘双安全’检查评估和挂牌管理制度落实、逐宗挂号台账管理完善”六大整治重点;充分用好推行城管片长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助推农房违建治理取得成效。

据了解,目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印发《东莞市城管领域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将在前期开展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全市城管领域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管领域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全市城管领域范围内建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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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管系统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城管片长和无人机飞行队的作用,对全市自建房、存量违建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六类违法行为,包括: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未取得审批手续或未严格按审批手续超范围进行建设行为;房屋装修行为涉及到的擅自改变外立面、增加建筑面积等违法改建、加建行为;占用消防通道或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各类乱搭建行为,以及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加建、扩建等行为;控停工地存在排栅竹架破损,升降设备未拆除,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出行,未落实围闭措施等情况;房屋建筑存在其他涉城管职能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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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安全监管,即对于新增违建,一律采取“控停、撤离、拆除”三项措施;对于存量违建,一律督促其进行“双安全”检查评估;对于在建自建房、控停农房,一律实施“挂牌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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