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教室里猥亵3女生,校长竟私下调解未强制报告被免职

南方都市报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2-05-27 14:02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包括一小学教师猥亵3名学生,两名校领导未强制报告被免职并给予党内处分的案例。

最高检介绍,2019年至2020年10月,安徽合肥某小学数学教师张某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家中补习班等场所,多次对班内3名女学生实施触摸胸部、臀部等隐私部位及亲嘴等猥亵行为。后该小学上级管理部门、镇中心学校校长沈某了解此事后,对张某作出停课处理,并要求张某自己与学生家长协商处理此事。此后,在副校长钟某见证下,张某向被害学生及家长承认错误,并赔偿三名被害人各10万元。

据介绍,2020年11月,本案因群众举报案发。2020年12月30日,庐江县检察院将沈某、钟某两名学校负责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线索移送庐江县纪委监委处理。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瞒报教师侵害学生案件线索,沈某被免去中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钟某被免去小学副校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2月23日,庐江县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南都记者了解到,2021年6月,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专门要求学校依法建立强制报告机制,规定学校和教职工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和教职工发现未成年学生被侵害的,不得有案不报,更不能私下组织学生家长和涉案人员“调解”。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最高检介绍,合肥市检察院对五年来全市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让法治教育全面融入校园生活、强化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完善对学校的考评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动整改,会签《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教合作的实施方案》,成立联合督查组,赴涉案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健全教师管理、学校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女生宿舍管理等制度机制,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编辑:梁建忠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