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覆盖!广州检察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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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6-10 21:27

南都讯 记者王瑜玲 通讯员钟韦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6月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广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揭牌启用,双方签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至此,广州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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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事关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体系,是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相关立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2021年12月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统筹推进市、区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和运行,已在全市11个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采取常态派驻、巡回检察等方式开展实质化运行,检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一是强化监督沟通跟踪工作,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公安执法办案第一线,从源头上推动执法规范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效制约监督体系。

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作,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者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

三是强化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通过与办案人员讨论案件、审阅相关案件卷宗材料的方式完成审查重点针对证据是否充分、补充侦查事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案件是否达到追诉标准等问题,提出阅卷意见,最大程度做到捕前把关和分流。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扎实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引导不主导、配合不越位”,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与公安机关形成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合力,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为广州检察、广州公安理念互通、信息共享、标准趋同、办案衔接的桥梁和纽带。

编辑:王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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