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自己患癌、子女死亡,广州一已婚男骗取女友上百万获刑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政务
原创2022-07-14 17:50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隐瞒已婚状态,虚构自己患脑血管瘤、生意需要周转等情况,他多次从女友那骗取了114万余元。

7月14日,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对男子郑某文诈骗一案作出判决,郑某文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5万元罚金。

郑某文,广州人,出生于1983年,文化程度为中专。2017年12月,被告人郑某文认识被害人兰某,他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与兰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骗取兰某信任。

从2017年底至2021年1月,郑某文虚构做生意需要周转、自己患脑血管瘤需要治疗等理由欺骗兰某不断向郑某文转账,骗取了被害人兰某上百万元。

兰某发现自己被骗后,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2021年5月2日,郑某文被抓获。被抓获后,郑某文认为上述的金额中有一大部分款项是兰某自愿给他花的,不属于诈骗款项。郑某文的辩护人同样认为,郑某文与被害人属于恋人关系,交往期间的部分款项是被害人自愿赠与,不属于诈骗金额,本案诈骗金额应以2018年7月后的转账金额来认定。

经审理查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定,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间,郑某文骗取被害人兰某款项共计人民币1047441.56元。

南都记者获悉,在这三年内,郑某文的理由层出不穷,通过虚构自己生意失败、患脑血管瘤需要治疗、自己离婚、父母、子女死亡等虚假事实,以取得兰某的信任和同情;而兰某也表示,当时是考虑到郑某文家人相继去世,身患重病,双方又是男女朋友关系,基于同情和信任才陆续向他转款。

天河区法院认为,郑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对其适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郑某文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为此,天河区法院于2022年5月24日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何生廷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