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县长登报检讨是承担施政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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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7-19 10:06

日前,湖南岳阳当地媒体刊发岳阳市君山区区长陈淼等三名官员为其辖区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后排名所做署名检讨。上月,湘阴县在污染防治考核中排名岳阳市倒数第一,县长刘世奇亦曾登报检讨,据《法治周末》报道,该县在登报检讨一个月后,污染防治考核排名就从倒数第一“逆袭”到了全市第一。

“登报检讨”的魔力如此之大,让很多人刮目相看,这也是当地新一轮排名垫底区县官员渐次登场“做检查”的最直接背景。公职人员真名实姓地在媒体上公开露面检讨,可能是不多见,但其实这是包括《公务员法》在内诸多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与惩戒的既定方式之一,责令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都是明示的问责形式。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将“责令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内容,以登报这种公之于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因为公开的加持,使得问责的力度陡增。而被责令检查的官员,在其检查内容上交后能否公开,都应当属于“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且需要公众参与监督的可公开信息范畴。

值得肯定的是,具体到人的“责令检查”,让对公职人员的问责变得非常具体,能够一一对应,也在客观上使得后续的整改推动措施带有了更鲜明的个人属性,所谓“责任到人”,追究也必然应当具体到公职人员个体才有力度和督促效果,而不是被模糊掉个体属性的“有关机构”“某些负责人”。公众之所以对官员登报检讨的方式感到好奇,可能也是由于以往公共体验中责任人被要求“做出深刻检讨”之类的问责告知缺乏了一些最直观的感受。

被责令的检查到底什么样,是不是官样文章、书面应付?登了报的检讨(尤其是署名检讨),就像电视问政上的当场逼问一样,是不是就会重一些?

而在被督促检讨的官员层面,也有必要思考,是否登报检讨,与要不要连夜开会布置整改、能不能“每周一督查一通报,每半月一调度一讲评”,本来不应有太直接的相关性。不登报检讨,排名垫底要想翻盘也要有所动作,污染整治同样需要大刀阔斧。这有点像“民告官”诉讼里,制度设计试图通过官员出庭应诉来督促其“真听,真看,真感受”,让“高度重视”不停留在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当然也不排除,让辖区内官员以登报检讨的方式表态,带有主政者浓重的个人色彩,让检讨官员心生畏惧的,可能并非登报检讨的形式本身。

同时并未消解的疑问还有,在类似于排名垫底县区一个月“超级逆袭”成第一的例子里,突击赶工的治理效果究竟如何才能确保其持续性?阶段性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可以用官员登报检讨的方式实现督促效果,社会治理的诸多方面是否也具有可复制的空间?还是说,近一段污染防治“压倒一切”,在下一波的其他治理主题里污染防治是不是就可能会歇一歇?

官员登报检讨,甚至在电视、网络上为其工作失职向社会公众道歉、承担责任,公众其实都乐见其成,这是其承担施政责任的体现。只是说,如果这成了督促彻底治理整改、确保改进措施到位的唯一动力,则还应当探索更多权责匹配、有利于监督传导的制度可能性,通过建章立制,让问责的形式、尺度都有迹可循。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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