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残联:加强与港澳无障碍城市建设交流,推动湾区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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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8-06 12:11

2022年7月,《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珠海的无障碍城市建设迎来崭新局面。珠海目前正处于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关键阶段,如何让残障人士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安全出行、便利出行,不仅体现着一座城市人文关怀的温度,更体现了一座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的深度、广度。对此,珠海社会各界是如何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力求达成“有爱无碍”的目标?

近期,南方都市报推出“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系列报道,持续追踪珠海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城市建设局面的进程,进一步推动珠海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展望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的广阔前景。

推动《条例》立法

以条例规范相应工作

构建无障碍城市建设长效监督机制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是《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的统筹单位,同时也是《条例》初稿的制定单位。2021年5月,由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方都市报牵头,珠海市检察院、北师港浸大、北师大中国文化影像传播研究中心共同参与,联合发起了“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并于同年9月25日发布了首部《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为《条例》立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残联四级调研员成文锋介绍:“《蓝皮书》发布后,我们将《蓝皮书》送至珠海市文明办、珠海市检察院等单位,由他们针对其中反映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问题,敦促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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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四级调研员成文锋

在跟进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工作的过程中,成文锋深刻体会到,珠海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养水平亟需提升,背后的深层原因是社会各界对无障碍城市相应概念的缺乏。“尽管珠海的城市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许多市民并没有意识到无障碍设施对残障人士的重要作用,对残障人士的关怀也远远不够。”

法治是构建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涵,是守护城市文明秩序的内在力量。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是引领珠海市民无障碍意识、文明素养提升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成文锋表示:“我们认识到,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不能只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以法规条例的完善,规范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构建无障碍设施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服务到使用反馈的全链条建设体系,同时明确‘无障碍’的概念,在全社会宣传相应的理念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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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珠海各公共场所

在此基础上,市残联开始着手准备《条例》立法工作,并于2021年底提交了有关材料。此后,市残联也持续跟进《条例》立法进程,参与了相应的审议工作。成文锋表示:“我们希望通过立法,形成长效的无障碍城市建设监督机制,比如今年排查出来的问题,开展相应整改,明年还可以再进行复查,达到持续监督的效果。”

展望将来变化

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权益

作为珠海第一部以“无障碍城市建设”为主旨的条例,《条例》的出台将为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带来哪些变化?成文锋表示,《条例》对于建设单位邀请有关群团组织、服务机构代表及有需求者代表试用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听取相应意见和建议,有了较为明确的要求,使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能够更好地满足有需求者。“盲道好不好走、服务柜台高度合不合适,这些问题现在可以让残障人士去实际体验、把关,可以说是真正让有需求者说了算。”

通过完善相应设施建设,扫清城市空间中的物理障碍,只是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其中一个环节。除此之外,还需要对社会各界在思想意识、文化观念等方面进行引导、构建,从而使广大市民真正了解“无障碍”有关概念,充分领会其重要意义,进而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对此,《条例》又是如何作出体现的?

成文锋表示,《条例》对此将有关概念、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充处理,不仅有利于破除社会各界以往对“无障碍”有关概念的成见,还有利于保障更多市民的权益。“过去一提到‘无障碍’,大家就会想到残障人士、想到我们市残联,但残障人士也只是有无障碍需求的其中一部分人士。像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等等,其实也会有相应需求,本次出台的《条例》将这些人士也纳入了‘有需求者’的定义当中,可以说是一次很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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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组走访珠海机场

从环境、观念两个方面同时入手,《条例》对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提出了不少新举措。各项举措的落实,除了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还对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提出了要求。成文锋认为,《条例》的出台将有望解决过去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中,时常出现的各职能部门权责不清问题。

成文锋表示:“无障碍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任何一个单一的职能部门都无法推动如此庞大的工作,本身就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共治。过去,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多个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或者涉及的部门没有相应职能的情况。《条例》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对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职责,有利于统筹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因为权责不清而产生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对加强境内外无障碍建设交流合作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有一条,写明了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这对于我们接下来加强与湾区其他城市,包括香港、澳门的交流、合作,以及规则、制度上的衔接,做出了明确的设计。”成文锋说道。

成文锋表示,市残联接下来将加大无障碍城市建设宣传力度,也会邀请有需求者体验整改过后的无障碍设施。对于《蓝皮书》中反映的问题,市残联也将回头追踪,了解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整改到位。

“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能积极地参与到无障碍城市建设当中,同时也助推珠海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成文锋这样说道。

“无障碍城市建设”智库课题组 出品

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 系列报道

统筹:南都记者 王靖豪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张景淞

编辑:王靖豪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珠海文明观察·基层治理深调研
无障碍城市深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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