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友员工获刑案详情:有人擅自卖掉公司超百万元小龙虾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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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8-23 18:39

收回扣共188万元,还擅自销售价值110万元小龙虾用于还债,8月23日,网红餐饮品牌文和友的一起员工贪腐案件,引发关注。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获悉,时任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廖某等3名员工,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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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底起,廖某担任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2021年2月26日起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期间,另一名被告周某在该公司任职物流部负责人,还有一名被告范某在该公司招商选品岗位任职。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告人廖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周某、范某,在与湖南洞庭渔郎食品有限公司、常德市粉之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渔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灿光食品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履行采购合同时,通过收受回扣的方式,向上4家供应商公司索取财物。最终,廖某、周某共同收受回扣共计188万元,其中廖某实际分得131.6万元,周某实际分得56.4万元,范某从周某处分得赃款5000元。

此外,作为物流部负责人的周某,还私自销售公司价值百万元的小龙虾,用于还债。2021年4月至7月,周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仓库管理员,擅自将文和友食品公司仓库内31600盒共计价值110.1万元的小龙虾销售给他人,所得销售收入全部用于周某偿还个人债务。

2021年7月,廖某、周某、范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均如实供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廖某、周某和范某一审被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六个月不等,各处罚金5000元至10万元。此外,周某还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累计处罚金2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湖南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其历史工商信息显示,2021年2月26日,文和友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由杨千军变更为廖帅。2021年8月10日,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由廖帅变更为冯彬。据文和友官网资料显示,冯彬目前为文和友品牌核心团队成员。

南都记者注意到,2019年,自称文和友海信店采购经理的黎某,曾在朋友圈发布小龙虾采购信息,有供货商将数十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和数万斤小龙虾交货后,到文和友总部才得知黎某两年前已离职。截至案发,黎某骗取合同保证金、小龙虾等财物价值共91万余元。经长沙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决,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采写:实习生 王睿 南都记者 余毅菁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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