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涉嫌垄断经营被督查,黑龙江开展专项反垄断执法行动

南方都市报APP • 反垄断前沿
综合2022-09-14 20:53

回应社会关切,黑龙江开展城镇管道燃气领域反垄断专项行动。

9月13日,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息,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排全省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强迫交易、限定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政府或燃气主管部门是否存在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等行政垄断行为。

此次反垄断专项行动,源于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有关线索。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下旬,国务院全国多地组织开展第九次大督查,其中包括黑龙江、山西、内蒙古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次督查围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五方面展开。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第九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公告,在稳市场主体方面,将重点征集地方政府部门开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中介机构借助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线索。

近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三督查组在黑龙江省实地督查中发现,某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更换燃气软管涉嫌垄断经营问题。对此,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高度重视,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亮出反垄断执法利剑。

据南都记者了解,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的经营区域限于管道、电网等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公用企业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成为本地区本行业唯一利用管网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凭借这样的市场支配地位,相关企业容易实施强制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行为。再加上,燃气等公用事业关乎民生,是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备受反垄断执法机构关注。

南都记者盘点发现,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已公开披露两起燃气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案件。最近通报的一起案例发生在今年7月,芜湖湾沚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定交易行为,被罚没889万余元。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为宁夏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搭售报警器与波纹管,被罚没111.06万元。

此次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于燃气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发现的涉嫌垄断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严实态度和务实措施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或部门立即整改,该立案立案,该查处的查处,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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