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孙小鹏 日前,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其发布《关于2023年省属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据悉,从2023年起,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资金中,每年安排1亿元作为省属公办高校教育基金会捐赠收入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补助省属公办高校,根据省属高校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收入等因素给予安排。公示期截至10月30日。
据了解,奖励资金分配采取年度总量控制、高校分年申请、逐校核定、因素分配的方式,奖励额度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1。省属高校根据上年度接受捐赠收入情况,按规定提出奖励资金申请。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逐校核定捐赠收入,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
记者查阅资金分配表,共有14所高校获得资金分配。其中最多的是华南师范大学,获得3012万元分配资金;另外还有三所高校得到千万资金,分别是华南农业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分获2763万元、1734万元和1015万元。
奖励资金将由高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管理、统筹使用。奖励资金优先用于本校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等方面,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津补贴、基本建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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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