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升,遇到不文明养犬应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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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10-25 21:39

南都讯 “犬主遛狗不牵绳怎么办?”“养犬人如不能继续饲养犬只应怎么办?”“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应通过哪些渠道投诉反映?”...10月25日上午,市公安局文明养犬执法新闻发布会在珠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并回答媒体记者相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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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市民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意识显著提升

发布会上,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王连武介绍,珠海市公安局在今年牵头开展了贯穿全年的文明养犬提质扩面专项行动,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巡控,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着力提升养犬服务质量。“百日行动”以来,珠海市社会面文明养犬工作取得了两个“大幅”成效,即不文明养犬现象大幅减少,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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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驿站宠物公园

今年3月4日,珠海市公安局印发《珠海市2022年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拟定了各区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年内建成不少于1座宠物公园等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文明养犬提质扩面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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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河宠物公园

目前,珠海市共完成了9个宠物公园建设,其中今年建成7个,分别是香洲区4个、金湾区1个、斗门区2个,高新区2个。各公园内均配备了宠物便池、洗手设施及各类宠物游乐器材,自开放以来,累计服务市民超6万人次,为养犬市民提供了一个宠物集中活动的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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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市民公园宠物公园

今年以来,珠海市公安局共出动养犬管理力量2420人次,走访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共1369个,巡查户数1522户,宣传教育5380人,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257起,发出整改通知书428份,现场行政处罚107宗,收缴无主、流浪犬271只,处置违规犬9只。同时,市公安局也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现场行政处罚107宗,处罚数同比明显增加,进一步发挥出法律的震慑力,促进了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提升。

新规增设了一般管理区的养犬行为规范和对应罚则

据悉,市公安局今年年初启动了《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起草工作。草案于9月29日通过了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10月11日已向社会发布实施,标志着珠海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法律保障和队伍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修改后的管理条例新在哪?有哪些调整?

记者梳理后发现,除修改了部门名称与部门职责、确定两级政府财政保障外,本次新规还调整了严格管理区的范围,增设了一般管理区的养犬行为规范和对应罚则。将原来严格管理区的范围由“中心城区”调整为整个香洲区。增设了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遵守的规定,并明确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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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宠物公园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全面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一方面将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逐步完成由“教育为主”向“教育、处罚并重”的养犬管理模式转变,坚决查处“遛狗不牵绳”“一户多养”“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等行为;另一方面统筹推动各区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合理规划宠物公园场地,并加大建设和维护力度,打造覆盖全市的文明养犬主题宣传阵地的同时,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同时,市公安局还将积极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如何拉近与犬主距离,在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宣传和服务上下功夫,逐步恢复“犬只便民登记进小区活动”,着力提升犬只办证率。同时,优化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街道社区数据共享,稳步提升基层养犬管理水平。

养犬小知识:


问: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如果犬主遛狗不牵绳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王连武

根据今年修正的《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不牵犬绳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

问:市民如果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投诉反映?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叶祺

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包括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危险犬、不清理犬只粪便等行为。对遛狗不牵绳、违规饲养危险犬等行为可以通过文明珠海随手拍投诉反映,也可以拨打珠海市各养犬登记服务点电话进行反映。
   对不清理犬粪便的行为可通过文明珠海随手拍和珠海城市管家微信公众号投诉反映。

市养犬办0756—8641196;香洲养犬登记服务点0756—8643454;拱北口岸养犬登记服务点0756—8865999;斗门养犬登记服务点0756—5599337;金湾养犬登记服务点0756—6316708;高栏港养犬登记服务点0756—7251090;高新养犬登记服务点0756—3635006/3635007

谢谢!

问:养犬严管区与一般管理区在犬只饲养方面有什么区别?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王连武

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繁殖、销售危险犬,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一般管理区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问:养犬人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饲养犬只了,应该怎么办?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叶祺:

珠海市在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均设有犬只留检所,养犬人对放弃饲养的犬只,如果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当将犬只送至留检场所。

采写:南都记者 赵雨琪

编辑:赵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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