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跳入密室逃脱馆海绵池被踩伤,经营者被告上法庭,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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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11-18 22:39

南都讯 记者赵青  密室逃脱是时下广受年轻群体喜爱的一种沉浸式体验游戏。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因密室逃脱游戏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玩家跳下海绵池被他人踩伤

将密室逃脱馆诉至法院

2021年1月,澳门居民郑某和朋友相约参加密室逃脱游戏,在此过程中,郑某跳下海绵池,被随后跳入海绵池的男子踩伤,其遂起诉密室逃脱馆及其经营者要求赔偿。

郑某认为,自己在游戏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惊吓、追逐而跳下海绵池致伤,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自己各项损失。

密室逃脱馆及其经营者认为,门店大厅张贴了安全提示,工作人员事先口头告知郑某等玩家游戏规则和注意事项,并提供安全护具等,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郑某是成年人,应对游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所预见。郑某被紧随其跳下海绵池的朋友不慎踩到,才是造成其脚部受伤的主要原因,因此密室逃脱馆及其经营者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郑某和朋友共计10人前往珠海某密室逃脱馆参加游戏,共计支付服务费1880元。

根据剧情,郑某在内的几位玩家在较为昏暗的环境中,从1米多的平台跳下海绵池。期间,郑某被随后跳入池内的另一位玩家踩到致伤。

郑某受伤后,工作人员将其送医治疗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郑某将密室逃脱馆及其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

经营者未充分预见风险

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真人恐怖密室逃脱有偿游戏项目的经营者,对保障游戏设施的安全性及参与游戏风险提醒负有义务。

本案中,玩家们需要在光线昏暗的环境下跳入案涉海绵池,容易出现因玩家受到惊吓逃跑躲避而发生推搡、踩踏等事故,故经营者应事前进行充分提醒和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但经营者未充分预见到可能出现海绵池中的玩家尚未及时离开,而被随后跳下的玩家踩伤等风险,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提示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密室逃脱游戏具有一定刺激性与危险性,经营者应当履行更高的风险提示义务。

但经营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在游戏过程中,向郑某在内的十位玩家尽到了充分的安全提示义务,故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缺失。

最终,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密室逃脱馆及其经营者对郑某的损失承担50%的连带赔偿责任,经核算,应赔偿郑某人民币4万余元、澳门币5万余元、港币1千元。

【法官说法】

密室逃脱游戏风险较高

经营者应提升风险提示等级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谢伟东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密室逃脱游戏的相关经营者应对于风险较高的游戏环节提升风险提示和安全保护等级,同时完善场所的监控、照明等设备设施。

另外,此类游戏对参与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等有一定要求,故消费者应事前了解游戏环节,根据自身情况评估风险,并在游戏过程中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编辑: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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