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部署。
“两节临近,工资结算进入高峰期,农民工拿到辛苦钱过年的愿望十分迫切。”就在几天前的2022年12月29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要扎实开展欠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欠薪易发多发领域排查力度,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落实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南都记者注意到,国务院层面连续多年紧盯“农民工的辛苦钱”,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多次作出重要部署。
比如,2017年2月,春节后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2019年12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2020年、2021年1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都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稳则生活安。确保近3亿人口规模的农民工群体稳定就业,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93亿。其中,有1.62亿农民工在县域内就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1.83亿人。
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据央视网
一个月内多次部署农民工欠薪问题,力争节后农民工就业返岗稳中有升
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稳价等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重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过好春节。
会议指出,春节临近,要扎实细致做好重点民生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政府工程和国企项目欠薪的要立即整改,力争春节前全部清偿。清欠收回的企业账款要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欠薪,地方政府要运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提供支持。统筹协调解决商贸等行业困难企业欠薪问题。“要通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他们信心,力争春节后农民工就业、返岗稳中有升。”李克强称。
此外,会议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低保、救助、失业补助等资金,对因疫因灾困难群众予以临时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南都记者注意到,一个月内,国家层面多次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部署。
2022年12月2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兜牢民生底线。会议指出,要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农民工节后及时返岗。
此外,据新华社2022年12月26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29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欠薪问题出现较大反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面临更加复杂局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欠薪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安徽省明光市一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在公示栏核对考勤及工资发放情况。 新华社发
拖欠工资要被失信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南都记者注意到,1月3日,国常会召开同一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了两件事,一是召开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春节和“两会”前后根治欠薪重点任务;二是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名单上共有10家,均为建筑工程公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人社部召开的会议要求,要加强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兜底保障,用好相关储备资金和政策,多渠道开展救助和帮扶,帮助农民工稳定就业。同时,要加强行政司法协同,用好失信联合惩戒手段,严厉惩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一盘棋观念,形成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国家对欠薪行为依然保持高压态势,强势惩戒。人社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应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据了解,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是《管理办法》的“牙齿”,一旦被列入名单,人社部门将把相关用人单位名单转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也对各类用人单位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其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用工市场秩序。
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管理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
国务院层面连续多年紧盯“农民工的辛苦钱”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国务院层面连续多年紧盯“农民工的辛苦钱”,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多次作出重要部署。
2017年2月4日,春节后召开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畅通网站、热线等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并通过媒体或在工地设告示牌等方式广而告之,让农民工投诉“有门”;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加快构建确保农民工拿到“辛苦钱”的长效机制。
2019年12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
会议要求,督促各类项目欠薪春节前动态清零,政府和国企项目务必率先清零。对一时难以完全解决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工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并把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2021年12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
会议指出,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和审计监督。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通报和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记者 王凡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