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N选一”频发?反行政垄断专项行动公布第五批案件

南方都市报APP • 反垄断前沿
综合2023-01-17 17:02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第五批案件,共15起。

公告显示,专项行动聚焦民生和关系营商环境领域,依法调查处理了一批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活动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共披露查处了73起涉行政垄断案件,为2022年公布数量最多的垄断案件类型。

共享单车“N选一”持续监管

最新公开的第五批案件涉及辽宁、黑龙江、浙江、贵州等10个省份,集中于工程承包、垃圾运输、燃气供给、工程测绘、共享单车等多个领域。

其中,有关共享单车“N选一”的案件多达3起。据南都记者报道,此前也有多个地方城管局以解决无需投放乱象为由、实施共享单车“N选一”。

此次涉案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则通过发布《佳木斯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与中标单位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经营期限内,涉案部门不在佳木斯市区引进其他共享单车服务系统。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约定只由该企业提供服务,排除、限制了其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了《反垄断法》。随后,涉案部门解除了相关协议,提交整改报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对此,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评论类似事件时提到,共享单车模式发展初期往往会呈现无序扩张现象,甚至给社会带来负外部效应,应肯定城管部门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探索,但治理方案并不合理。

他提到,尽管招投标机制没有完全排除市场竞争,但城管局此举相当于设置新的行政许可,对一个定量的服务市场,而非公共服务采购进行招投标,由此实质上限定消费者只能与一家企业开展交易。

为此,刘旭建议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措施,不仅要事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还应考虑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或进行小范围试点。

“多测合一”改革涉垄断?

其余案件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大多涉及涉案部门设定经营承包门槛,包括优先选择本地企业或本地产品、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相关部门申报等。

值得关注的是,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三起案件均与工程测绘有关。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该意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要求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多测合一”改革,则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放开测绘市场、整合测绘事项、促进成果共享等一系列措施,以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审批周期,减轻企业负担。

此次公开的三个相关案件分别涉及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三地的自然资源局。以沈阳市为例,涉案部门印发文件要求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开发建设单位需在名录库中自行选择一家测绘单位进行测绘作业。入选的测绘单位需具备一定专业资质,经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准入驻。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涉案部门变相设置进入市场条件,排除、限制了沈阳市测绘市场公平竞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的垄断行为。与之相似的,大连市和葫芦岛市两地的涉案部门也先后发布文件建立“多测合一”机构名录,并要求工程企业必须从名录中选择企业进行测绘作业。

调查期间,三个涉案部门均进行了整改,废止相关文件。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还承诺今后不再建立名录,明确建设项目单位自主选择符合“多测合一”测绘资质要求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诗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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