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又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一直以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小作坊大多以农村家庭式经营为主,分布较为分散,品质、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为切实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将推进食品小作坊许可工作纳入区工作要点。为保障该项工作落实落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全力推动辖区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派出专业人员,重点就空间布局、流程管控、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指导,帮扶食品小作坊改旧貌、展新颜。
2023年,为加速推进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激发办证积极性,促进生产规范化,助推乡村振兴,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该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符合申领标准(申请条件详见文末)的食品小作坊可获得6万元至10万元的补贴。
春节刚过,合作区的食品小作坊又忙碌了起来。生产豆腐、饺子皮、生面、湿面等家常食品的小作坊里,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小型机械相辅相成,经营者遵循着“生产布局合理、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齐全、原辅料使用规范、制度记录健全”的标准化要求,用心塑造着深汕风味美食。
鲘门镇钟森豆制品店于去年12月份拿到《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店主钟先生了解到帮扶政策后,感觉“心里甜甜的”。钟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豆腐店已经传承了很多代人,到现在还是坚持传统手工制作,从洗豆、浸豆、磨浆、滤浆、煮浆再到成型,每天凌晨两三点就要开工,确保九点前出货,就是想给乡亲们带来鲜嫩可口、爽滑入味的新鲜豆腐。
钟先生其实一直都想对生产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但苦于缺少专业指导,网上的一些方案又缺少细节,难以适应实际生产的需要。去年申请办证的时候,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根据客观实际,提出了专业的指导意见。从原材料进口到成品出口,从地板到屋顶,小到一个挂钩的安装,大到整个生产区域的改建,事无巨细,一一商酌落实,使钟森豆制品店焕然一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的帮扶政策,是对我们小作坊莫大的利好,是对传统技艺极大的支持,让我们更有获得感、幸福感!我们也一定把传统美食守护好,发扬好!”钟先生表示,未来会考虑扩大豆腐店的经营,将年轻人引回来,尽己所能,为深汕的发展做出贡献。
鹅埠镇彩霞重庆鲜面店也是帮扶措施惠及的对象之一,于去年11月份成功办证,店主万先生感慨:“办事效率太高了,不愧是深圳速度,我提交材料的第二天,他们(市监局)就过来勘察场地、提出整改意见。整改结束后,不到一个星期就办证成功。”得知有望申请补贴,万先生很高兴:“对于我们这种小作坊来说,前期投入很大,手上没什么钱,如果能领取补贴,我们的压力能减轻很多,让我们更有干劲、也更有信心,把我们的生意搞好,把产品搞好!”
为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时刻把食品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上肩上、抓在手上,让食品小作坊的传统美食传承发扬、吃得安心,助力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都市乡村、最美车城”!
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补贴申请详情
补贴对象:
1.《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发证时间在2024年11月30日前
2.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未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
3.申报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补贴时,食品小作坊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4.食品小作坊负责人或食品小作坊所在生产地址不曾申领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补贴
5.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应符合《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二版)》的规定,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持续保护和弘扬辖区传统、特色食品小作坊产业有效传承和健康发展的要求。
补贴标准: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的要求,食品小作坊需对墙面、地板、天花板、门窗等进行装修改造,经市场调研,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按照经营面积大小分三类标准。
1、经营面积<100㎡,补贴6万元;
2、100㎡≤经营面积<200㎡,补贴8万元;
3、经营面积≥200㎡,补贴10万元。
补贴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补贴申报形式:
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自行申报。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在提交《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办理申请后,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通过,依法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
补贴申报材料:
《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补贴申报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面积证明材料(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红线规划证明、建筑施工许可或场地租赁合同等证明场地面积)。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01862、0755-22101864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深汕湾科技园2栋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
采写:南都记者 颜鹏 通讯员 沈星雨 谢丽珊
编辑:颜鹏,曾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