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南都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近日,在东莞发生一起两车轻微刮擦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因为当事司机缺乏安全意识,没有快速离开现场,一名乘客站在路中间,结果被后来的一辆小客车追尾,导致该乘客受伤。
据悉,当天,杨某驾驶的白色小车与肖某驾驶的红色小车,在东莞凤岗碧湖大道路段,发生轻微碰撞,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刮擦损坏。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没有及时撤离现场,也没在现场放置警示标志。更甚的是,红色小车的乘客下车并在事故车辆前方逗留。
这时,敖某驾驶小客车途经此路段,因刹车不及,撞上红色小车,致使该车向前移动并撞上在车辆前方逗留的乘客,由此引发二次事故,造成小客车与红色小车不同程度损坏及一名乘客受伤。
目前,经医院救治,该受伤乘客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现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本来是轻微剐蹭的事故,却因为当事人缺乏安全意识,现场防护措施不当,结果导致二次事故发生,造成人员受伤。
到底应如何有效防范二次事故?
打开双闪灯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车靠边
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高速的应急车道或普通道路的最右侧车道。
高速公路上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
人撤离
设置好警示牌后,应立即将车上人员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避免发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即报警
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
来源:广东交警
编辑:卫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