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引发广泛关注。
“路边摊”并非一松了之
对于一座城市而言,路边摊和夜市往往是人情味、烟火气的重要体现。但对于城市治理而言,路边摊等经营场所的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并不容易。各方在呼吁城市烟火气长留的同时,也希望路边摊能一改往日“脏乱差”的刻板印象,成为城市文明的新名片。
成都锦江区三色路夜市,摊主在制作小吃。新华社发
因此,“路边摊”并非一松了之,“解锁”需要智慧。《条例》规定路边摊点的设置条件,包括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不影响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对于违反规定的路边摊点经营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况暂扣或者没收其经营设施和商品。对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路边摊点,将予以取缔。
《条例》还规定,摊贩经营场所的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全国多地出台设摊、外摆指导意见
事实上,除了不再全面禁路边摊的深圳,全国多地已陆续出台放开设摊、允许商业外摆的相关规定,提振城市经济复苏。
1月20日,昆明市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为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商业外摆活动,划定更多适宜区域发展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早市夜市等便民小微集市。
1月30日,北京市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由城市管理委牵头,商务局配合,“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3月初,杭州市城管局推出新政,支持规范发展商圈商业街区“外摆”经营,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对商业“外摆”的业态和区域限制均有所放宽:允许“外摆”的行业扩大为餐饮行业,允许“外摆”的区域扩大到52个智慧商圈、商业特色街、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以及若干个区级商圈等区域。
杭州武林夜市,摊主在售卖手工艺品。新华社发
5月1日,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了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兰州“黄河食渡文化夜市”开市,吸引众多市民和游客。新华社发
去年12月1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可以划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增加“烟火气”。
今年3月,上海开始施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新型设摊行为。
而广州更是早在2018年就印发了《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维护市场摆卖秩序。
专家:可借鉴淄博政府的管理方式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余甫功介绍,“摆摊”这种个体经营模式多年前曾经非常流行。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出于城市管理需要,这种个体经营模式近年来渐渐变少了。过去3年,疫情极大冲击了中小微企业,于是在2023年初,多地发文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允许户外摆摊、发展外摆经济等,“更像一种信号,意味着政策在放松”。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郭馨梅认为,各地出台类似规定从供求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拉动内需,带动消费,“这类供给一般是低端消费品,如鲜活农产品、工艺绝活类等即时性产品。”
在她看来,相关规定的出台为一些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经营许可证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就业增加收入,增量收入继而带动消费,反过来再继续刺激供给,搞活市场,就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不过,郭馨梅指出,“路边摊”和“商业外摆”也需要一定的规则和监管,稍有放任,会带来不少问题,“如生产经营安全(涉及水、电、煤气等个体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交通与公共安全等。”
“可以借鉴淄博政府的管理方式。”郭馨梅认为,淄博出圈很大原因在于政府服务到位,“从交通、住宿以及哄抬物价方面都考虑到了。”
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则认为,户外商业除了能够带动消费之外,对于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促进创业就业、打造城市品牌都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自南方+、界面新闻、九派新闻、第一财经等
编辑:张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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