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法院诉讼费退费难,法治蓝皮书建议建立规范化退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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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5-19 10:48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3年《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称,当前法院诉讼费用退费难仍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痛点”和“堵点”问题,法院需建构规范化的诉讼费用退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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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蓝皮书》。

法院诉讼费退费难是司法实践“痛点”

 《法治蓝皮书》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诉讼费用退费机制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变化,当前已成为法院一项常态工作。1981年以前,中国法院的诉讼费用制度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未对诉讼费用予以明确规定。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一段时期内,法院曾尝试开展诉讼费退费工作,但由于诉讼费是法院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此项工作一直被“束之高阁”。

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确立了诉讼费用退费机制。此后,虽然部分法院曾开展过诉讼费用退费工作,短暂地设立了用于诉讼费退费的备用金制度,并开始尝试退还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但在收取的诉讼费仍作为法院财政重要来源的背景下,法院开展的退还胜诉方诉讼费的工作均不了了之。2017年,随着中国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的深入,法院财政整体得到了有效保障,法院从尝试退还当事人诉讼费转变为主动退还当事人诉讼费。

《法治蓝皮书》称,当前法院诉讼费用退费难仍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痛点”和“堵点”问题。由于法院诉讼费退费工作起步较晚,并且在实践中都是由各法院自行制定规范并实施,这就造成了目前在诉讼费退费的规范和机制上,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地方法院都不相同且操作各异。以最高人民法院、31家高级人民法院以及随机抽取的20家中级人民法院和25家基层人民法院为样本法院分析发现,并非所有法院都对诉讼费用退费机制予以公开,并且法院在退费机制建设方面缺乏规范性是目前最突出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范围和制定主体不同,尚未形成统一的退费范围,缺乏规范的备用金制度、退费启动程序、退费办理流程和退费追缴程序。此外,当前法院在当事人是否可委托办理退费、预留信息有误的处理方式、退费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亦缺乏统一规范。

 

建议:建立科学统一的退费机制、实现退费机制规范化运行

 《法治蓝皮书》称,近年间,有多家法院因存在诉讼费未及时结算清退、退费不规范等问题而被审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可见,在实践中已经暴露出退费机制的规范性欠缺带来的廉政风险。

对此,《法治蓝皮书》建议,可从建立科学统一的退费机制、实现退费机制的规范化运行、强化对退费机制运行的监管以及及时填补风险漏洞等方面探索诉讼费用退费机制的规范化路径。

首先,法院开展诉讼费用退费工作的前提就是要制定统一的退费机制、设计科学的退费流程,同时应明确退费机制的目标和各方职责。

其次,实现诉讼费用退费机制规范化运行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对立案登记阶段、退费办理阶段、诉费追缴阶段以及备用金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法院开展诉讼费退费工作难免出现疏漏,因此,需加强对机制运行的监督,建立相关部门、当事人等外部监督管理,法院内部纪检、审管办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承办法官自查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

最后,每年末,法院应对本年度的诉讼费退费工作进行总结,修订制度漏洞、优化更新性能、注重干警培训,以保障退费机制良性运行。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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