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江门5家开发商被罚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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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5-31 17:37

南都讯  因售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江门恩平市5家开发商合计被罚73万,这是日前江门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披露的消息。5家开发商分别是: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恩平市嘉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恩平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恩平市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恩平市汇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被罚金额最高超过 26 万元,涉及在售房屋132套,房屋所在项目为锦绣香江花园香江锦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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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被罚26 多万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时未对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涉及在售房屋132套,共计被罚26 多万元。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查明:2023年1月30日,当事人售楼部展示盘内展示待售的两栋商品房(J栋和K栋)分别对应的项目名称为恩平市东成镇南堤东路36号锦绣香江花园香江锦悦府1栋及恩平市东成镇南堤东路36号锦绣香江花园香江锦悦府2栋,上述两栋商品房于2021年12月01日取得的广东省恩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对外销售,上述两栋商品房共218套商品房,已售出86套,剩下上述1栋房号101、201、301等96套商品房和2栋房号201、301、2801等36套商品房,合计132套商品房待售中。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第八条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粤价〔2011〕106号)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一套商品房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132套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2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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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18万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恩平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时未对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涉及在售房屋90套,共计被罚18万元。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查,“恩平市锦江大道中87号建安御锦珑湾”楼盘项目商品房由恩平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截至1月31日,该楼盘取得《广东省恩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房源为第26栋、第27栋和第29栋,该公司将第26栋、第27栋和第29栋的预售许可证公示于销售中心的“销售信息公示栏”上,但没有公示第26栋、第27栋和第29栋的销售价格及相关信息,检查时已售出共计247套,在售90套未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第八条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粤价〔2011〕106号)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一套商品房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90套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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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汇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罚17万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恩平市汇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时未对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涉及在售房屋85套,共计被罚17万元。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查,“汇银江南富湾40栋”楼盘项目商品房由恩平市汇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截至2023年1月30日,“汇银江南富湾40栋”楼盘取得《广东省恩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房源为第40栋,当事人将预售许可证公示于销售中心的“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上,但没有公示第40栋的销售价格及相关信息。至2023年1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第40栋尚在售的商品房有85套,当事人在销售时未对上述在售的85套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第八条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粤价〔2011〕106号)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一套商品房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85套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1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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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9.8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恩平市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时未对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涉及在售房屋49套,共计被罚9.8万元。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查,“恩平市恩城街道福兴路2号荔景华庭”楼盘项目商品房由恩平市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截至2023年1月31日,“恩平市恩城街道福兴路2号荔景华庭”楼盘取得《广东省恩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房源为第3栋和第4栋,当事人将第3栋和第4栋的预售许可证公示于销售中心的“销售信息公示栏”上,但没有公示第3栋和第4栋的销售价格及相关信息。第3栋和第4栋共计135套商品房,至2023年1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第3栋和第4栋已售出共计86套,在售的有49套,当事人在销售时未对上述在售的49套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第八条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粤价〔2011〕106号)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一套商品房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49套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9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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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嘉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被罚1.8万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恩平市嘉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时未对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涉及在售房屋9套,共计被罚1.8万元。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查,“江山悦花园”楼盘项目商品房由恩平市嘉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销售。截至2023年1月31日,“江山悦花园”楼盘取得《广东省恩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售房源为3栋、4栋、5栋和9栋,当事人设立了公示牌公示3栋、4栋和5栋的销售价格及相关信息,并将预售许可证公示于销售中心的“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上,但没有公示9栋的销售价格及相关信息。9栋共计104套商品房,至2023年1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售出95套,尚未售出的有9套,当事人在销售时未对上述在售的9套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第八条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粤价〔2011〕106号)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商品房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对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一套商品房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的罚款,9套商品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销售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18000元。

南都记者 严亮

编辑: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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