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郭秋成 7月12日,南都记者从惠州消防和惠东公安部门获悉,惠东县吉隆镇一鞋面加工厂于今年6月30日发生火灾,该厂经营管理者魏某因存在引起火灾的过失被当地警方处10日行政拘留。
失火厂房
据介绍,今年6月30日凌晨,惠州惠东一工厂发生火灾,着火建筑为3层鞋面加工厂,着火物质为棉线及纸皮,未造成人员伤亡。
失火原因已查明
经惠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经现场实地勘验查看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等相关证据材料,认定此起火灾是电线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厂经营管理者魏某,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目前,经惠东县消防救援大队移交报县公安局批准吉隆派出所依法给予魏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注:图片来自执法部门发布信息
编辑:郭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