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粤司宣 在7月19日召开的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司法厅正式发布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
涉外律师是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粤律工程’加强我省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广东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有利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有利于服务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说。
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人才是根本,是关键。自2016年中央统一部署涉外法律服务业以来,广东省司法厅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努力建设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助力广东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加强制度保障,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建立省级层面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一规划两纲要”,将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和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
“粤律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涉外律师人才数量、素质、结构与广东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和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相适应;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影响力大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在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海商海事、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等领域树立广东律师服务品牌。
为实现总体目标,“粤律工程”有哪些重点任务措施?陈旭东介绍,“粤律工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结合广东实际,从建立更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构建更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开拓更有效的人才推荐使用路径、营造更优质的人才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全面发力,共有16项重点任务措施。
具体包括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发展规划;发挥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支持高等教育阶段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加强律师涉外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涉外律师人才分层分类培训;加强对青年涉外律师的培养;发展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立粤港澳律师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加大港澳律师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支持涉外律师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经贸活动;支持涉外律师参与国际法律事务;便利跨境执业与合作交流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
编辑: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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