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物业纠纷九成以上是物业告业主,追收物业费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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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9-21 19:35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吴娟欢 2020年至2022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增长,3年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8163件。9月2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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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物业纠纷案件逐年增长

《白皮书》总结了近年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涉物业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分析了相关社会矛盾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出对策,为将来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等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提升中山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涉物业纠纷的诉讼提供了明确指引。

《白皮书》显示,近3年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长的态势。2020年至2022,三年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8163件,其中以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占98.57%,以业主作为原告的占1.04%,以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的占0.39%。

行政机关监管指导职能还存在短板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高发,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分析案件成因,包括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建管不分、交接不当,比如物业公司在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时,责任不明确,发生屋顶、外墙面渗水等工程质量问题,帮业主协调过程中久拖不决,直到拖过尾保期才告知业主,与物业无关,造成业主维权困难,更激化了双方等矛盾。

另外,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难以满足业主需求,也是引发纠纷的一大原因。《白皮书》指出,当前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需求增加,加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认定的取消,行业准入门槛放开,企业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不分企业为了生存发展,通过降低物业收费标准恶性竞争,接管小区后又以降低服务标准、压缩成本来维持运营。

《白皮书》指出,在诉讼过程中,还存在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方式不当等问题。比如购房时,物业服务合同与购房合同通常捆绑签订,业主为了尽快拿到房屋钥匙,在不了解服务、收费细节的情况下,不得不在入住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以后的矛盾埋下隐患。

《白皮书》指出,行政机关监管指导职能还存在短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义务指导业主选举和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实际生活中,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存在缺位。此外,街道管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界限不明确,遇到问题无人问津、相互推诿。

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不过,《白皮书》显示,物业纠纷调撤空间较大,2020年至2022年,年均调撤率均在50%以上。与此同时,该院在物业纠纷案件领域开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深化繁简分流、以及推广电子送达等便民新举措。

今年年初,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民一庭多次举行联席会议、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引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诉前联调、规范诉讼;多次派出法官开展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普法培训,提升基层善治能力;深化推进了“庭所共建”工作机制,搭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平台“组合拳”。

另外,该院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活动”;宣传和引导基层群众利用网上调解平台快速处理各类纠纷;及时参与包括物业纠纷在内的全部民事纠纷调解;开展法律咨询、释法答疑、息诉罢访和法律宣传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压实法官联系村居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村居综合治理,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做实做细基层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村居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吕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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