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这是自2007年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首次对其进行修订并获通过。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次修订将条例名称中“移植条例”更改为“捐献和移植条例”,新增“捐献”二字。此前,国家卫健委曾就此作出说明: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
3月30日,人们在湖南省长沙市凤凰山遗爱人间公益纪念陵园缅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 当日,以“生命·遇见”为主题的2023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湖南省长沙市凤凰山遗爱人间公益纪念陵园举行,人们向安息在这里的576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敬献鲜花,同时也向全国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致敬。 新华社记者 薛宇舸 摄
代表委员、专家学者连续多年呼吁修订《条例》
公开信息显示,2007年,我国公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器官捐献与移植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出台,进一步对器官捐献知情同意进行界定,并严令禁止器官买卖。
近年来,围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渐成熟。随着国情社情的改变,多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均通过提案、建议、论文等形式,呼吁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
2016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相关专家表示,随着2010年我国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及后续停用死囚器官后,移植器官来源出现结构性变化,公民自愿器官捐献逐渐成为我国唯一合法移植器官来源。但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对“捐献”的规定和内容严重不足,对捐赠环节操作规范不够。因此,多位与会专家联合呼吁修订条例。
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完善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建议》。2020年,有政协委员递交《关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立法的提案》,希望能在《条例》基础上对器官捐献进行立法。2022年,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有委员递交相关提案,提出加强对捐受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打击和惩戒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的建议。
2020年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并表示,自2016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就已经开始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形成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南都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围绕器官捐献者的权益保护等增加了较长篇幅的内容。
去年9月,国家卫健委向媒体透露,《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9年2月4日,湖南衡阳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医护人员在捐献手术前向器官捐献志愿者鞠躬并默哀。 新华社发
时隔16年终迎首修,名称更改凸显器官捐献重要性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就包括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10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在多方努力下,时隔16年,《条例》终于迎来首次修订。
本次修订有哪些特点?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次修订将条例名称中“移植条例”更改为“捐献和移植条例”。此前,国家卫健委曾就此作出说明: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
此外,据国家卫健委此前介绍,新修订条例将加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管理,建立人体器官移植病例登记报告制度,对移植医院进行定期评估,加强活体器官移植管理和器官移植收费管理。
在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的同时,国常会强调,要以此次条例修订为契机,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全流程追溯和监管机制,加强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器官获取的伦理审查,依法打击查处涉器官违法犯罪行为,更好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赵霖萱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