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东莞1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被行政处罚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3-11-13 11:04

近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今年前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共对8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1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因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等被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达1.35万元。

897x306_65518cea78557.png

今年第一季度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800x698_65518cea7ef86.png

今年第二季度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941x362_65518cea7b007.png

今年第三季度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今年1-9月,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对全市82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王立望养殖场、刘敬东养殖场、黄见河养殖场等1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地西泮等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达1.35万元。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表示,7282.2千克相关养殖水产品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据了解,这1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分布在谢岗、企石、洪梅、虎门等多个镇。

南都记者发现,1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中,有10家因违法使用孔雀石绿被行政处罚。据了解,早在2002年,孔雀石绿就被列入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其进入动物体内后,会快速代谢成脂溶性的无色孔雀石绿,毒性较高且残留时间长。通过食物链,有害物质可能波及人类,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田玲玲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