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重点任务之一是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
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参展商积极推进绿色搭建,展示绿色理念,共同打造绿色进博、零碳进博、零塑进博。 新华社发
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开展试点,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要积极推进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加快形成有益经验和制度成果。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对国家公布的核算规则标准之外的产品先行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条件成熟的可适时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国家已出台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相关产品,各地区不再出台或及时废止相关地方规则和标准。
计划到2025年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
《意见》明确“以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品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
《意见》提出,目标是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
到2030年全面建立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并得到国际广泛认可
《意见》显示,在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建立相关背景数据库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通过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量化信息,引导企业节能降碳。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管理要求等,有序规范和引导各地区各层级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
《意见》提出,目标到2030年,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碳标识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主要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得到国际广泛认可。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