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12月7日,一辆亮眼的法治大篷车开进大鹏中心小学,原来这是大鹏办事处精心烹制的普法“大餐”,以法治大篷车为舞台,普法人员演出手偶剧《有“典”故事》、自编自导的动物侵权普法剧《做不掉“链子”的犬主人》、识毒“万花筒”……趣味普法的同时,让300余名师生快乐学法。
活动现场,4名法治宣传员展演了手偶剧《有“典”故事》。该短剧演绎了今年14岁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小美,瞒着家长用其手机网购5000元手办的案例。家长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要求商家退货却被拒。为此,小美的父亲通过学习法律、积极维权,向商家列举《民法典》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规定,阐述小美的购买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最终商家全额退款的事由经过。
表演人员们直观形象的演绎,赢得学生们阵阵掌声。据了解,该短剧以当下青少年消费热点案例为脚本,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规范消费行为,尤其要在独自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或者服务时,一定要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现场,主持人还邀请学生积极参与剧情互动,通过问答的形式,让学生在趣味中学习法律、了解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活动当天还开展了普法集市、普法讲座等活动。其中,普法讲座播放了普法志愿讲师自编自导的视频短剧,并以法律知识讲解、现场解答互动等形式,为学生送上法治知识大礼包。在热闹的普法集市前,答题闯关、游戏互动、有问必答、宣传贺卡……趣味法治体验的各个摊位前人头攒动,排起了长龙。
“之所以举办一系列互动式趣味普法活动,是为了让法治精神润物无声地走进学校。”大鹏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大鹏办事处创新推出的法治大篷车,先后带着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服务等“百宝箱”开进校园、开进社区,将法律送到青少年身边,建立起“青少年法律服务流动点”。
与此同时,大鹏办事处还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人才志愿服务队,依托共青团“鹏团青领班”青年组织中的青年律师、青年社会工作者及法律等专业的热心青年,一同投身青少年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定期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专项研讨会,并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涉案的典型案例及辖区青少年特性研究青少年法治宣传的主题和内容,编排普法剧目、拍摄案例短片,还用“法治直通车”“普法小剧场”等新颖活泼的方式送法到青少年身边。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大鹏办事处的法治大篷车共计进校园、社区10场次,覆盖青少年群体5000余人次。
采写:南都记者 陈杏花 通讯员 李若石 彭洁蕾
编辑:陈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