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专项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谈到,当前商标恶意注册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下一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态势的分析研判,引导商标注册、使用行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坚决制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注册、使用行为及代理行为。
十大典型案例:对侵权恶意明显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
发布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十大典型案例。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行政案例涵盖了商标法绝对条款和相对条款的适用,规制主体包括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代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商标恶意注册的判断维度和认定标准。民事案例既包括对商标权人滥用权利行为的规制,也包括对侵权恶意明显、侵权后果严重的侵权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例如,“王子” 商标案例则事关恶意注册问题。2021年5月14日,某酒业公司2021年5月14日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王子”,指定使用在第33类米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等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故对其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经审理查明,某酒业公司在第3、18、32、33、35类等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累计申请340余件商标,其中仅在2020年至2021年间就累计申请300余件商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补充查明,某酒业公司申请注册的300余件商标包括“迈巴赫”等与他人商标相近的商标。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根据某酒业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的时间跨度、申请数量、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等情况,可以认定某酒业公司申请注册大量商标的行为,已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构成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所指“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之情形。
又如“野格”系列商标典型一案,由于侵权人存在明显的侵权故意,所以法院适用了惩罚性赔偿。
某利口酒公司系“野格”等系列商标的商标权人,相关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3类酒等商品上。而某酒业公司未经许可将与其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使用在“利口酒、啤酒、功能饮料”等商品上,还抄袭其产品包装、装潢,使用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还将侵权产品与某利口酒公司同类产品混合销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某利口酒公司的“野格”系列商标经过长期的宣传和使用,为我国相关公众所熟知,已构成“利口酒”商品上的驰名商标。某酒业公司的种种行为侵害了某利口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仅如此,在某利口酒公司多次发布维权声明并发送警告函后,某酒业公司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侵权故意。根据上述事实,对于某酒业公司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某酒业公司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赔偿某利口酒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某酒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企业也应增强商标意识,抵制抢注囤积商标行为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当前商标恶意注册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不法行为人通过将公共资源、社会热点、突发事件中的特有词汇,名人姓名、他人在先知名品牌等具有较高公众关注度的标志抢注为商标,意图利用其所具有的“流量”及附加商业价值,变现为不正当商业利益,不仅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还会扰乱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下一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态势的分析研判,引导商标注册、使用行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坚决制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注册、使用行为及代理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充分发挥商标法各条款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方面的协同和衔接作用;继续探索在商标民事案件中加大对恶意注册并滥用商标权行为的规制力度;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以及构建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从源头遏制商标注册行为。
那么企业在经营中,又该如何对自身商标进行有效保护?对此,北京知产法院商标调研组组长刘义军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首先,企业要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观念,按需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是企业的商誉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要根据自己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合理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从而避免已投入使用商标被他人抢注。
其次,企业受让商标需谨慎,抵制抢注囤积商标行为。实践中发现,有的企业采取购买商标而不是自行申请的方式获得商标,一旦涉诉,如果转让人系恶意囤积商标或者恶意抢注者,那么即便是企业受让的商标,依然存在被无效宣告的风险,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企业在受让商标时,要谨慎审查该商标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第三,企业要增强商标使用意识,规范留存使用证据。商标的本质在于使用,企业要按照商标注册的标识及商品类别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在商业使用中,避免将注册商标变形、异化使用,或使用在非核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时,企业要规范留存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等商标使用证据,以便维权之需。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