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设置、谁负责”!广东首部规范外语标识规章将这样执行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珠海
原创2024-01-18 18:14

南都讯  《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9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管理规定》具体将如何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督促机制是怎样的?1月18日,珠海市召开了“推进珠海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闻发布会,珠海市外事局在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解读。

图片

发布会上,珠海市外事局副局长张挺表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是彰显城市国际化水平、体现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方式。目前,相比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珠海目前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缺失、错漏、不规范的现象还是不少,外语标识管理建设亟待改进和完善。为此,珠海市外事局牵头制定了《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经市司法局立法审核后,《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6月30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7月19日公布,自2023年8月19日起施行。据悉,这也是广东省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

图片

张挺介绍,目前正推动建立珠海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建立公共外语标识立体化管理体系,实现工作有统筹、有机制,事前有制度、有规范,事中有指导、有服务,事后有监督、有管理,从源头和机制上消除外语标识乱象。

同时,市外事局还统筹各区、各单位、媒体平台推广珠海市外语标识纠错反馈问卷、开展有奖纠错等活动,实现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组织专家学者编制珠海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一批4部分地方标准,包括通则、文体旅游、医疗卫生、产业园区,为外语标识译写提供“标准答案”。创新搭建外语标识“全民纠错”微信平台,邀请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参与城市管理,更好地聆听珠海市民及在珠外籍人士的声音,有力推动全体市民参与共建城市国际语言环境。

图片

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各部门如何各司其职?对此,珠海市外事局四级调研员张蓉表示,《管理规定》第3、4、5条对此做出了清晰的责任界定和制度设计。一是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语标识设置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期分批推进外语标识的新建和改造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二是外事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和指导外语标识的规范建设、监督和宣传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标准化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相关执法工作。住建、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商务、文体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工作。三是公共场所设置外语标识,遵循“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所以外语标识的设置和管理单位是“第一责任人”。

采写:记者 朱鹏景 实习生 张嘉希 田书凝

编辑:朱鹏景

1
对这篇文章有想法?跟我聊聊吧
朱鹏景2.49亿
南方都市报记者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