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从税收实践探讨:为什么标志性高科技企业都诞生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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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2-23 13:32

编者按:“新质生产力”近期在国内重要新闻中被频频提及,成为2024年开年的热词。新质生产力源起大国战略博弈升温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对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诉求。 “新质生产力”被各地视为在新的一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深圳经过40多年的发展,从小渔村成为国内经济第三城,成为了代表新质生产力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中心城市。作者以深圳为观察视角,解读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税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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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智文(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4年2月18日,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深圳召开。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在农历开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在这次会上,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高频关键词。根据会议所述,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生产力。这一新的生产力理论,深刻阐明了发展新质生产力同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系,让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抓手。

在会议上,企业代表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发言时讲到,“比亚迪成立三十年,扎根广东、深圳,伴随广东、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成长壮大,没有广东及深圳的大力支持就没有比亚迪的今天。”“比亚迪成绩的取得,是广东省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发展新质生产力,比亚迪是一个代表。而除了比亚迪,深圳还有华为、中兴、腾讯、迈瑞、大疆等等著名的高科技企业群体。这些企业基本在美国的实体清单里,是美国倾全国之力打压遏制,却仍在艰难成长的。他们走出了民族科技自立自强的坚实步伐。

为什么这些标志性的高科技企业都诞生在深圳,并在深圳不断发展壮大呢?深圳做对了什么,值得探讨。

深圳在1980年是GDP仅有2.7亿元的小渔村,经过40多年的发展,2023年GDP达3.46万亿元,成为了代表新质生产力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的中心城市。笔者认为,40多年来,深圳的税收实践一直坚持助力科技企业发展,可能是一个观察的视角。

回顾历史,各个关键时点税收始终服务好“科技立市”战略,逐渐形成了ICT产业集群。1980-1993年,深圳实行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政策,促使经济从“深圳加工”到“深圳制造”的快速发展。在四十年的发展过程,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充分考虑深港两地经济市场同一性的要求,在税收政策上以“税负宜轻、优惠宜宽、手续宜简”为指导思想,以“服务、扶持、促进、发展”深圳经济为宗旨,本着“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服务于经济”的思路,充分运用中央赋予深圳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大胆改革、探索,逐步形成了适应深圳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1994-2007年,深圳税务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停止“三来一补”项目审批,同时落实好“地产地销”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了经济从“深圳制造”向“深圳高科技”的健康发展。2008年至今,深圳税务部门科学落实好国家支持科技研发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促进经济从“深圳高科技”向“深圳ICT产业集聚”的高质量发展。

在助力ICT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深圳税务部门有效落实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政策特别值得一提。1994年的新税制,增值税税率是17%,且机器设备、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不能抵扣,人员工资也不能抵扣。17%的税率,显然超出了当时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承受能力。国务院于2000年,出台了对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负超过3%,可申请办理超税负返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国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4年3月18日美国向WTO提出了诉讼请求,指出中国的集成电路产业增值税退税措施对进口的国外同类产品是歧视性的,违反WTO规则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承诺。这个诉讼请求,是中国加入WTO后被告第一案。2004年7月2日,中美双方通过四轮磋商达成谅解。美方将在谅解备忘录签署后撤回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对中国提起的诉讼,而中方承诺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中国集成电路企业及产品将继续享受该待遇直至2005年4月1日,届时将彻底停止集成电路企业及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显然这个结果将对当时还在萌芽之中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将造成巨大的冲击。2006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用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嵌入的软件产品,凡是分别核算其成本的,按照其占总成本的比例,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个政策真正落地,正是在中兴和华为身上。集成电路企业适用的实际税率基本上又从17%回到了接近3%,这像一场及时雨一样,帮助了当时还弱小的深圳高科技企业渡过了“那一个寒冷的冬天”。

关注当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奇迹,与良好的营商环境密切相关。营商环境好即意味着交易费用低;交易费用低,有利促使产业集聚;产业集聚则进一步降低整个产业链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促进产出增加、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升级,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正反馈。2023年,深圳市GDP3.46万亿元,广州市是3.04万亿元,两者差距不大。但是深圳有2.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市1.3万家,深圳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户数是广州的1.85倍。2023年深圳市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12.8亿元,广州市的是1944.1亿元,深圳是广州的2.1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部门是参与认定单位之一。在差不多经济规模的情况下,高新技术企业明显多,贡献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高,也证明了,深圳的税收实践是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符合的。

深圳40多年来的发展经验多次证明,新的产业,比如十多年前的手机产业,几年前的无人机产业,现在的储能和新能源车产业,都是在政府行政管制较小的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而脱颖而出。正如大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管就是最好的支持”。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呢,那就是始终维护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环境。具有竞争力的税收环境,就是良好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

展望未来,在人工智能浪潮到来之际,着力在推进数据要素制度落地方面先行示范。2023年ChatGPT横空出世,近日Sora openAi生成视频网上炸裂。人工智能的浪潮可能已经无法避免地扑面而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的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占GDP比重41.5%,今后这个比率必定会继续提升。然而与数字经济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相匹配的税收制度、征管和服务能力还未建立起来。尤其与数据是生产要素相适应的财税政策尚未与时俱进。比如,从平台企业购买的数据资源,如果被认定为广告费,尚未能据实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与数据是生产要素相配套的各种制度,亟须建立和完善,深圳的税收实践应在这些方面继续先行示范。

作者:黄智文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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