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2月26日,最高检举行“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促进刑事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监督质效得到提升,但立案监督特别是监督撤案有待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质量仍需提升,对深层次违法行为的监督还不够多,接下来将积极推进刑事“挂案”等问题常态化监督、治理。
“立案和侦查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开端,也是检察机关推动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中首先需要加强的监督重点。”苗生明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立案和侦查活动工作质效。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近10万件,是2018年的3.4倍;监督撤案4万余件,是2018年的2.3倍;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是2018年的3.9倍,采纳率提升15个百分点。
苗生明称,但整体上,检察机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立案监督特别是监督撤案有待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质量仍需提升,对深层次违法行为的监督还不够多。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刑事检察全流程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和规范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完善侦监协作机制,拟于近期会同公安部印发《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扎实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形成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对立案监督的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立案监督的指导意见,统一、规范立撤案监督办理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刑事“挂案”等问题常态化监督、治理。
三是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效,建立侦查监督质量评查通报机制,推动树牢正确监督理念,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更加重视质量,促进监督质效整体提升。
四是促进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与数字检察深度对接、融合,推动传统刑事诉讼监督转型升级,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拓展监督新领域、开发监督新手段,实现更大纵深、更好效果、更高质量的监督。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