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计划收益转亲属?宝新能源前董事长举报实控人,多方回应

南方都市报APP • 湾财社
原创2024-03-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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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报上市公司宝新能源(000690.SZ)实控人叶华能,发起和持有梅州客商银行股份(以下简称:客商银行)期间未注销香港居民身份证后,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再次对叶华能进行了举报。

因职务侵占,宝新能源前董事长宁远喜被判刑九年零六个月。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他的老同事,宝丽华集团原总经理、宝新能源原董事温惠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对于判决结果,宁、温二人坚称无罪,并已提出上诉,但二审至今未开庭。

日前,宁远喜通过家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报料称,有证据显示,宝新能源实控人叶华能,将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收益违规转予了非上市公司宝丽华集团员工,金额超2500万元,其中个别收款人员与实控人叶华能还存在亲属关系,涉嫌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就转移员工持股计划收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向宁远喜发函回应,该局对宝新能源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去向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将于公司公告及该局官网披露。

此外,宝新能源证券部日前对湾财社记者表示,“暂时不知道这个情况。如果有的话,后续期待公司对外的正式公告。”同时,宝新能源官方向湾财社记者回函称,“相关事宜公司正在了解、核查中。其他事宜敬请查阅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截至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稿,宝新能源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暂未披露相关公告。

前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宝新能源发放收益超1亿元

2015年6月2日,宝新能源曾发布《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根据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 从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中提取的“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员工其它合法薪酬和员工融资或其它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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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是指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均按照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提取10%,计划提取10年,即2015年至2024年,分别作为第一期至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用于员工增持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上一年度末登记在册的正式员工。其中,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共计25 人。公司 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和业绩变化情况,对参与后续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 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后续各期持股计划了解到,宝新能源员工持股计划已执行至第7期。其中,前1-5期,宝新能源员工持股计划花费的资金均来自“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相关股票都购自二级市场。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宁远喜通过家人告诉湾财社记者,“股票购入后不会立即行权(交易),而是等到股价上涨后再卖出,赚取差价。且持股期间,每年公司也会分红。”

2021年2月20日,宝新能源公告,2021年2月8日至2月18日期间,公司已将1-5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约2073.78万股清仓,成交金额约1.18亿元。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约定,产生的收益将分配给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应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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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持股计划的收益共分为两次发放给宝新能源员工。宁远喜家人向湾财社记者展示了两份文件,分别是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1235期员工持股计划分配明细表》和发放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12345期员工持股计划分配明细表》。持股计划的收益,前后两次共发放合计1.2718亿元。

前董事长举报实控人将持股计划部分收益转予亲属

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约定,上述收益将被分配至参与持股计划的合格员工。但据2023年10月宁远喜实名举报信,上述收益部分被转予了非上市公司人员,其中包括叶华能的亲属,侵占了上市公司及全体公众股东利益。

宁远喜在举报信中指出,宝新能源第一次分配收益6156万元时,从持股计划合格员工获得的收益资金中调出1268万元,转账给多名宝丽华集团员工以及叶华能指定的特定人员代收。第二次分配收益6562万元时,也从中调出了1372万元转账给上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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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述收益再分配,经由三名人员操作,他们负责从持股计划合格员工处集中收款,再转账给非上市公司的指定人员。”宁远喜在举报信中称。

在宁远喜方面提供的证据材料中,其中一名集中收款人员出具了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清晰地介绍了相关操作流程。

上述集中收款员在情况说明中称,2021年2月10日,从宁远喜处得到两张表格,被告知是“股权激励的钱”,表格内容包括即将汇入该人员名下客商银行账户的名单和金额,以及待收到款后,该人员需汇出的名单和金额。

“听从上级领导安排是公司的惯例,我分别收到来自宁远喜等10人的款项共计5,786,876元,收到款项后按照表中所列悉数分别转给温某、邹某红、叶某华、叶某娜、丘某汉5人,共计5,471,459元。”上述集中收款员在情况说明中称。

此外,2021年2月19日,上述收款人员又收到6,371,947元,并转出6,043,585元,名下共计留存约64.38万元。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述转账过程均有对应的盖有梅州客商银行业务核算章的转账凭证佐证。

日前,南都湾财社记者曾多次与上述集中收款人联系,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复。

前员工详述员工持股计划细节宝新能源回应

不过,曾参与持股计划的前宝新能源员工国强(化名)接受了湾财社记者的采访,并详细介绍了员工持股计划。

国强介绍,自己参加了前五期持股计划,“都是公司安排、老板定的。具体参与人员都有谁、每个人名下分多少(份额),我们都不知道。当初去签名时就被告知,股票卖出后部分收益属于自己,另外一部分需要划到其他账户。”

问及是否有人质疑此操作合规性,国强表示,“没有,上面领导怎么安排就怎么执行,叫我们签名就去签名。”

据了解,宝新能源首期持股计划开始于2015年,据宝新能源披露,期间产生过现金收益。但国强称,分红都发生在2021年2月。“当时董事长(宁远喜)会给一个很简易、用铅笔写的小条子,告知钱到账后,需要把部分款项转到某个同事的账户上。一共有三个人接收款项,都是(宝丽华)集团的,我的那部分汇到其中一个人名下。”

至于持股计划收益是否足额,国强告诉湾财社记者,“没有概念,反正听话照做。”谈及转出款项的去向,国强表示,“不知情,只是听说转到叶华能亲戚名下很大一部分,但具体的只有收到款的当事人才比较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中收款人员黄某的情况说明和国强的表述中,作出转账指示均是宁远喜。但国强表示,“公司的员工,尤其是中高层员工都很清楚,很多事情都是老板(叶华能)说了算。宁远喜虽是董事长,但也只是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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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向宁远喜发函回应,该局对宝新能源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去向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将于公司公告及该局官网披露。

针对转移员工持股计划收益一事,日前,宝新能源证券部对湾财社记者表示,“暂时不知道这个情况。如果有的话,后续期待公司对外的正式公告。”同时,宝新能源向湾财社记者回函称,“相关事宜公司正在了解、核查中。其他事宜敬请查阅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统筹: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墨山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 邱墨山

此前报道链接:宝新能源:薪酬事项违规再收监管函,前董事薪酬超3300万

涉董监高报酬事项违规,宝新能源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编辑:邱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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