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股票盈利缴20%分红才能提现?别信直播间的"投资顾问"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社
原创2026-04-0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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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辖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深圳投资者服务”公众号发布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深圳辖区诉求处理典型案例集。

本次公布的系列案例聚焦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疏漏地带,包括假冒投顾诈骗、股息红利税、基金认知偏差、账户权限注销等诉求。

真实案例通过真实事件还原、监管与机构核查处理过程及专业提示,帮助投资者认清非法证券活动套路、明晰交易业务规则、理性看待投资收益,切实守住自身“钱袋子”。


真假“财富顾问”

近年来,随着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的兴起,不法分子冒充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案件频发,主要以推荐涨停股票、承诺理财收益等方式开展非法证券活动。

日前,有客户发现某直播平台上有号称证券公司某营业部的“财富顾问”开展直播活动,该客户通过直播平台添加其QQ号后,该“财富顾问”称其有内部消息,可通过公司交易平台购买短线涨停板股票,投资者加入群聊观察一个月后发现该群每天都会推荐短期涨停板股票。

因年前账户亏损,投资者就此联系该“财富顾问”进行咨询,被告知“操作短期涨停板股票盈利后需缴纳20%的分红后方可提现”,因投资者未缴纳该项费用导致账户资金无法取出。投资者对此不认可,故致电12386平台投诉,要求取出账户资金。

经核查,判断该投资者疑似遭遇非法证券活动,实际情况为非法分子冒用证券公司员工的名义通过直播平台进行非法证券交易宣传行为,该投资者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也非证券公司官方交易平台。证券公司客服中心第一时间致电投资者进行沟通解释,说明本次投资受骗为不法分子冒用证券公司名义实施,提醒投资者加强防范意识,并建议客户及时报警处理。投资者表示理解并随后撤诉。

这里需要提醒,建议投资者开户、交易前应先核实并确认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对所谓“证券从业人员”提供的非正常“投资理财活动”等信息进行辨别,小心不法分子假借证券公司名义的谋利陷阱,防止上当受骗。如有相关业务需求可通过证券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热线等正规渠道进行沟通和了解。


被疏忽的股息红利税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有关内容,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持股期限不满1年(含1年)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在生活中,就有投资者并不了解其中情况。有投资者表示6月19日其账户股票分红到账4000余元,但6月20日投资者再次查看账户余额时发现只剩下1000余元,认为其账户中持仓股票的分红未到账,故进行投诉。

证券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投资者所诉该笔分红金额已到账,但因其持有的另一只股票在分红后不足一年便卖出,因此产生股息红利差异扣税3000余元,故而账户资金余额减少。经过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解释沟通,同时就股票分红及股息红利差异扣税的相关规则向投资者进行了详细讲解,投资者最终表示理解,达成和解并撤诉。

此类投诉主要源于投资者对交易规则不熟悉,建议投资者了解必要的证券交易规则,关注自身资产情况,确保熟悉规则后再进行操作。


涨跌不同的“相似”基金

投资者在追逐市场热点投资过程中,可能选择名字相近的多只主题基金或指数基金进行投资,但无论是主动管理型基金或是被动指数型基金,即便是相同主题或指数的不同基金,也可能因其投资范围或策略的差异,出现短期走势的不同。

某投资者一年前被某主题板块的短期高收益吸引,在通过平台搜索该主题名称后,同时买入多只相同主题投资方向的基金,其中既有主动管理型基金也有被动指数型基金。在购入后的一段时间里,几只基金的业绩走势却不尽相同。甚至在同一天内,会出现有的涨得多,有的却涨得少,有的不涨还跌。客户因此质疑是基金公司“偷吃”投资者收益导致的,于是致电进行投诉。

在客服的回复介绍下,投资者了解自己投资的多只“基金的投资范围”的异同,暂时达成和解表示会继续观察基金的业绩走势表现。但在经历了几个月的观察后,发现个别基金的业绩走势未跟随其他同类基金一同上涨,既没有跑赢该热点板块指数甚至还发生亏损,因此质疑基金经理管理能力,于是再次致电进行投诉,要求该基金向同类产品学习“调仓换股”,或者直接“更换基金经理”,并“赔偿损失”。

自投资者投诉后,客服长期耐心地解释该“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不断地向投资者介绍最新的基金观点资讯,客户坚持选择了持有,随着今年以来该基金业绩的快速大幅上涨,投资者取得了超出自己预期的收益,也与基金公司达成了和解。

事实上,无论投资主动管理型基金还是投资被动跟踪型指数基金,都建议了解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有利于坚持中长期价值投资。

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前,尤其是购买主动管理型基金之前,需查阅“基金的投资范围”来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同时更需要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有利于增强自己中长期价值投资的信心,也能减少“盲目跟风”或“抄作业”的投资风险。


一同失效的“关联权限”

注销证券账户需谨慎操作,原账户已开通的创业板、科创板等交易权限,将随证券账户注销一并失效。若后续新开立证券账户并需使用这些权限,需重新满足对应业务的适当性要求,方可开通。

某客户通过证券公司App自助办理销户时,系统弹出提示询问客户是否注销证券账户,客户选择注销。账户注销后,客户新开立证券账户,却发现无法进行创业板交易,遂向该证券公司投诉,认为证券公司注销其创业板权限不合理。

证券公司接诉后,立即核查客户非现场销户记录,发现客户在注销资金账户时,同步选择了注销证券账户;而其新开立证券账户后,并不满足开通创业板权限的适当性相关要求。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主动与客户沟通,详细讲解注销证券账户对关联权限的影响,最终客户理解了相关业务规则,接受解释,达成和解。

事实上,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有区别。证券账户,俗称“股东卡”,是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号产生的证券子账户,同一人最多可以开立3个A股股东卡(深圳、上海各3个)。一个深圳股东卡可以托管多家券商共同使用,一个上海股东卡仅能指定一家券商使用。资金账户,是证券公司分配给客户的交易账户,该账户可以绑定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股东卡)。

投资者应注意区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注销后无法在其他券商使用也无法恢复,建议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相应操作办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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