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2024年秋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炉!南都记者获悉,中小学报名时间为2024 年5月8日9时至5月22日18时,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时至5月31日18 时。其中,横琴颂琴小学为今年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小学,开放一至六年级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NO.1 区域范围
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横琴一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横琴子期中学);
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小学(以下简称:横琴一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伯牙小学(以下简称:横琴伯牙小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小学(以下简称:横琴子期小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颂琴小学(以下简称:横琴颂琴小学);横琴颂琴小学位于中冶逸璟公馆小区旁,为2024年9月横琴合作区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小学,开放一至六年级招生。
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哈罗礼德学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发容闳学校。
NO.2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受入学保障的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4.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积分生)
达到2024年横琴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
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横琴合作区户籍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系统下载《暂缓入学申请》,填写后与相应资料一并提交到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窗口,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NO.3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9时至2024年5月22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及当年从珠海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可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报名。从外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横琴合作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外文毕业证明需附中文翻译公证书),在报名期间内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招生窗口登记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5月8日-5月22日)
在本细则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根据操作指引,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报读学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项目信息等,如实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保存确认成功提交。
(二)审核信息(5月23日-6月30日)
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按5月22日前登记的在册信息核实资料。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2日-7月16日)
第一批录取名单于7月1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月22日-7月26日)
法定监护人于7月22日至7月26日期间,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有符合“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标”内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招生窗口申请复核。学生法定监护人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
(五)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月2日-8月6日)
第二批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六)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月12日)
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小学学位安排
备注:如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该校该类别招收比例,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统筹学位情况,进行学校调剂。
中学学位安排
备注:
1.电脑随机摇号将同时满足男女生比例均衡分配原则。
2.电脑随机摇号通知将发布在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敬请留意。
公办幼儿园招生
NO.1 招生计划
本次启动横琴合作区3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横琴中心幼儿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以下简称:横琴子期幼儿园)、横琴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伯牙分园(以下简称:横琴伯牙幼儿园)均开放小班至大班报名渠道。中班和大班的插班学位有限,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做好学位统筹调配。已在横琴合作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予区内转学。
(一)优先保障类幼儿(简称保障类幼儿)
经核准的顶尖人才子女、一至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经审核的协议类人员子女等。
(二)户籍类幼儿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幼儿。
(三)政策性照顾类幼儿(简称政策类幼儿)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幼儿;
2.符合条件的香港籍、台湾籍或外籍适龄幼儿。
符合上述类别的对象按照相应年龄报读:
小班:3-4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4-5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5-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一)网上报名(5月16日-5月31日)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时至2024年5月31日18时,可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其中双胞胎及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的,只需要报名一次,共享一个报名编号。如遇到需电脑抽签、随机派位情况下,派中则全部予以录取,未派中则全部不予录取。
(二)报名审核(6月1日-7月11日)
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汇总网上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以5月31日及之前各部门在册信息核实报名登记资料。
审核阶段,经统筹,如需启动学位抽签派位工作,将在本阶段内于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网通知相关事宜,请予以留意。
(三)公示第一批小班拟录取名单(7月12日-7月16日)
在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四)查询中、大班幼儿录取结果(7月22日)
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五)公示第二批拟录取幼儿名单(8月2日-8月6日)
如有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将在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入园通知(8月12日)
由拟录取幼儿园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幼儿法定监护人,确认入读意向,对接入读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经审核招生报名情况后,(1)如若符合保障类和户籍类的报名幼儿多于或等于可提供学位数,将按照下列表格依次录取,政策类幼儿将因学位紧张,无法录取;(2)如若符合保障类和户籍类的报名幼儿少于可提供学位数,户籍类幼儿将等比例分配调剂到各个公办幼儿园。各园剩余学位分配给政策类幼儿。如剩余学位能满足所有政策生,则政策类幼儿将等比例分配调剂到各个公办幼儿园;如不能满足所有政策生,则由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幼儿园。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事宜可咨询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电话:0756-8841660。
(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法定监护人索取费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请向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8936530。
(三)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与报名时间先后无关。因法定监护人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插班学位有限,可能无法满足所有符合条件幼儿的插班需求,幼儿监护人在家庭购房和户籍迁移时请谨慎考虑。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进行统筹安排学位,如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未被录取的,请家长做好合理安排。
横琴工作室 出品
采写:记者 赵雨琪 朱鹏景 实习生 田书凝
编辑:朱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