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未经备案情况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决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罚款118万元。
对此,该公司在回应奥一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被罚是针对2022年监管部门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对于监管部门揭示的问题,公司认可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诚恳接受各项检查要求,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公司回应: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出罚款11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国太保寿险深圳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未经备案情况下向客户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误导、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此外,数名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的时任员工被警告并处罚款。
针对相关情况,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方面,该司回应称,中国太保寿险深圳分公司一直以做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为己任,致力于为深圳市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此次被罚是针对2022年监管部门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对于监管部门揭示的问题,公司认可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诚恳接受各项检查要求,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公司表示,接下来,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以保险消费者为中心,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保险服务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加大消保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年内多次被处罚
奥一新闻检索发现,这已不是中国太保寿险于2024年收到的第一张罚单。2024年1月16日,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内部控制不严格,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被罚款合计6万元。
1月16日,因虚列会议住宿费导致相关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佣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7万元。
1月26日,因个险业务客户信息记录不真实;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被处以41万元罚款。
2月4日,因个险渠道经营不审慎、内部管控薄弱;产品宣传销售存在误导行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被罚款41万元。
4月15日,因诱导保险代理人从事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未及时给部分销售人员注销执业登记、未建立代理业务定期核查制度、核查结果未计入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档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4月18日,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开展银保渠道相关培训,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被处罚款17.5万元。
5月14日,因未按照规定招录保险代理人,财务数据不真实,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6.5万元。
5月17日,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被罚款34万元。
采写:奥一新闻见习记者 乔锐
奥一新闻记者 李姗姗
编辑:刘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