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版头条:深圳这类保租房新规征求意见,涉租金、承租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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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7-2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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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2024年7月25日深圳B01版。


7月23日,深圳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保租房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深圳“十四五”规划筹集60万套,分为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社会主体出租的保租房。

  • 租金

租金由运营管理单位确定,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九十。租金包含房屋使用费、家具家电使用费以及租赁税费等,不包含水电气等费用。

  • 房源

运营管理单位对外发布社会类保租房房源信息的,应当同步通过市租赁平台发布,确保各渠道发布的房源相同且同一房源的挂牌租金(非促销价格)和租赁状态相同。

  • 承租

申请承租社会类保租房应当符合保租房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企业自用产业园区配套宿舍作为社会类保租房的,入住人员不受承租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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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主体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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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斌

记者:孙阳

设计: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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