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名女士在工作12小时后被公司要求留下来排练年会舞蹈节目,由于身体疲惫且事先未被告知,该员工选择直接回家。次日与管理层沟通时,她被告知必须完全服从安排,且不得提出异议。最终女员工选择辞职,公司却以“顶撞领导”为由将其辞退。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热议,不少人质疑企业做法。据某招聘平台调查显示,超过半数职场人其实并不期待参加年会,特别是需要表演节目的年会活动。
年会本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环。辛苦工作一年,年底聚聚餐,乐呵乐呵,旨在增进企业上上下下之间的感情,提升团队凝聚力。然而,近年来不少企业的年会却渐渐变味,过分强调形式,员工疲于应付。尤其,年终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还要抽出大量私人时间排练节目,确实会给员工带来额外负担。本应轻松愉快的团建活动,反而成了员工的精神压力源。
现代企业内部应该是一种专业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传统上命令与服从模式。从企业管理角度,公司在正常工作之余组织文化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快乐、效果”三原则。自愿意味着尊重员工意愿,给予充分选择权;快乐是指活动本身要让参与者感到开心;效果则是指活动要能达到预期目的。强制要求员工参加不感兴趣的活动,不仅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还可能适得其反,损害企业形象和员工忠诚度。
今天,企业管理越来越需要人性化、个性化。每个员工都是独特的个体,有不同的性格特征和才艺特长。有的人是“E人”,善于表演乐于展示;有的人是“I人”,性格内向不擅社交。正向、健康的企业文化理应包容这样的差异,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年会参与方式。比如可以让员工自主选择是否参演、担任台前还是幕后工作,甚至可以考虑采用更加创新的年会形式,如走出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发起的爱心公益活动等。
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关键在于建立平等、开放的沟通机制。管理者应当虚心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动辄以“顶撞领导”来压制企业里的独立人格和不同声音。年会活动的筹备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团队协作的契机,应当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假如杭州这家公司行政部门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一点,比如组织年会前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员工偏好、征集活动创意,让年会真正成为员工喜闻乐见的盛会,是不是更好一些呢?
再说了,当前许多企业面临压缩运营成本的压力,与其投入大量资源举办形式主义的年会,不如把钱用在刀刃上。简单温暖的聚餐,简朴有趣的抽奖,诚意满满的红包,或许比强制员工表演更能赢得人心。毕竟,企业与员工是利益共同体,只有员工干得开心,企业才能基业长青。 □ 吕德为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