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医保部门了解到,为保障群众参保权益,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质量,实现应保尽保,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
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及缴费的参保人,可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的要求,自2025年起,在集中征缴期以外参保缴费的人员,不符合广州市中途参保情形的,将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例如,2025年3月1日缴费到账,固定等待期为3月1日~6月1日,6月2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2025年1月1日至6月1日的待遇。
新增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或参保单位,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申报缴费流程请以税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
采写:南都记者 伍月明 通讯员 穗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