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指引”,有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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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1-07 18:50

近期,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目前已报经国务院同意并印发实施。1月7日,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情况和《指引》有关内容。

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巩固提升消费者福利水平。也只有成功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进而为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和产业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部门重磅动作不断。但是或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或因为在一些地方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意识犹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的推进还存在不少堵点。另外即使是有力也有心推进的地区,在怎样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问题上,也可能有不知从何着手的茫然。

《指引》的发布,就是为了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明确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

所谓指引,无非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什么又是倡导和鼓励做的?

必须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

《指引》提出,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具体来说,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审查主体责任,防止出台或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指引》中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显然,未来如果触碰了底线红线,就意味着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倡导和鼓励做的则属于“自选动作”。鉴于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很难齐头并进,让那些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先行一步,有利于积累经验,这是务实之举。

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这是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关键一招。

当然,由于牵涉面十分深广,建设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

近日,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有企业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一些地方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企业自主迁移受限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国办派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实地核查,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这一例证说明,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可能难免出现一些障碍,对此要有心理准备,但也不必对困难过于夸大。

对照《指引》,在对具体事件的性质进行准确界定的前提下,只要有关部门注意加大对相关问题线索的整改和通报力度,以查促改、以案促治,相信任何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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