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办学校被指办学数年至今仍未竣工验收,街道办回应

南方都市报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5-01-23 14:03

日前,奥一新闻接到相关反映称,宝安区松岗实验学校已投入使用数年,但至今仍未完成竣工验收,且有材料商称还未收到学校建设工程板砖材料尾款。

对此,学校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回复奥一新闻表示,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即松岗实验学校)因施工单位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配合提供验收资料,导致项目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学校项目于2016年8月、2018年8月相应完成分期内容建设,消防、燃气等安全专项验收已通过,街道办将加快推动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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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6年办学至今仍未竣工验收,材料供应商称被欠尾款

公开资料显示,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即松岗实验学校)位于松岗街道沙江路与朗碧路交汇处,松岗实验学校始建于2015年10月,是宝安区委、区政府为满足社会对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需求,解决松岗街道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而建设的重点民生工程,属于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2016年9月正式办学。学校办学规模为54个班,其中小学36班,每班约45人;初中18班,每班约50人,可提供学位2520个。

据悉,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的责任单位为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施工单位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33亿元。

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学校已经开办数年之际,2023年4月7日,松岗街道办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对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小型工程)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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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商晏先生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其在2017年1月份至10月份给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供应人行道板砖材料,材料总额差不多30万元,现在还有51342元尾款没有收到,当时具体对接的是孙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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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先生供货后收到的对账单。受访者供图

“2021年10月孙还有付钱给我,后面就没下文了,说甲方那边没有给钱,他们也压了几千万在这个项目上,街道办则回复说是施工单位没有履行合约责任,项目也还没验收。但如果没有通过实际验收,学校为什么可以投入使用呢?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拨打了对接人孙某某的电话,其称不知道记者问的事情,随后挂断了电话。

松岗街道办:施工单位不配合提供验收材料已起诉,将加快推动竣工验收

针对上述反映,松岗街道办回复表示,松岗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工,分二期建设,该项目一期中学部于2016年8月完工,二期小学部及综合楼于2018年8月完工,因施工单位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配合提供验收资料,导致项目至今未完成竣工验收,街道办对其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施工单位败诉。截至目前,施工单位仍未按照判决结果执行,尚未完善竣工验收资料,目前街道办正在申请强制执行。因项目未验收,无法开展结算工作,故无法支付验收款及结算尾款。

街道办还表示,项目的消防、燃气等安全专项验收已通过,街道办将加快推动竣工验收。关于供应商晏先生所述事项,经核实,属于合同经济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意见: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可能会引发行政处罚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建筑工程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这是法律硬性规定。

如果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可能会引发行政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罚措施:“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毛鹏指出,现实中,建筑工程实际已经完工,但因为缺乏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导致迟迟无法通过验收,业主单位没办法遥遥无期的等待,不得不提前使用建筑物的情形,并不少见。业主单位为避免损失扩大,一般会先提前收房,保证相关建筑物可以早日投入使用,同时可能会就相关责任方的违约行为(逾期提交施工结算资料、逾期配合办理结算等)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詹越慧

编辑:乔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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