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产业兼职教师怎么聘如何管?中央八部门发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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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2-22 07:30

南都讯 记者吕虹 发自北京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以专项文件形式明确产业兼职教师的聘用标准、管理机制及支持政策。该文件旨在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工程实践、科技创新有机结合。

在当前高校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进程中,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教师队伍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管理办法》直面痛点,鼓励高校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促进教育教学、实训实践、科研创新等相互融合,为学生创新潜能挖掘、实践能力锻造提供良好条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

梳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的回复可见,新规通过“引企入教”,旨在将行业前沿技术、工程实践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与技术创新能力“双提升”。

南都记者观察到,作为首个聚焦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出台的专门文件,该政策创新点侧重于突出产业兼职教师来源的多样化、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以及建立了多措并举的支持体系。

《管理办法》明确,产业兼职教师是指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聘请,以兼职方式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同时,该办法也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的行业来源和从业经历,从政治素质、年龄学历、取得的应用性成果等方面明确了产业兼职教师选聘的基本条件,围绕技术能力、突出贡献、管理经验等方面提出优先条件,并对产业兼职教师聘请的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同时提出,产业兼职教师需承担参与人才培养、开展校企合作等任务;普通本科高校需承担完善聘请办法、加强聘任管理、加强组织保障等任务;产业兼职教师所在单位需承担支持人才聘请、强化管理激励等任务。

南都记者观察到,在政策激励协同发力层面,《管理办法》中细化了多部门的配套施策:如教育部门对聘用产业教师的高校,在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奖励计划申报、专项招生计划分配中应予以倾斜;人社部门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支持;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可享受税费优惠,产业教师的工作表现纳入职称晋升考核等。此外,该办法还就优化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支持方式、加强典型经验宣传等方面作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产业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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