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主办的“全国两会代表、知名专家控烟与健康研讨会”现场,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肖琳谈到当前公共场所控烟现状,呼吁短期内强化地方性法规执行,长期则加速全国立法进程。
去年年末,演员徐娇在长沙一餐馆劝阻吸烟被拒,并被当地警察告知“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再次引起了公众对全国控烟规定的争论。新修改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公共场所”的定义,将“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修改为“宾馆、旅店、招待所”。也就是说,饭馆、咖啡馆等诸多场所不再属于《条例》所规定的公共场所范围。尽管《条例》本身并无控烟相关条款,但牵一发而动全身,其派生出的有相关控烟规定的《实施细则》也受到影响,控烟范围被直接缩小。
综合来看,当前控烟进程在多个层面均有出现“不进反退”的现象。以数据来看,中国卷烟销量从2003年至2023年增加了近40%,此外,尽管中国的吸烟率保持下降趋势,但下降速度慢于全球水平。《健康中国行动》确立2030年成人吸烟率下降到20%的目标,有报告强调,按照这个下降速度达到目标难度较大。此外,地方在推动控烟立法上的进程也不容乐观。2023年8月,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举行《云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听证会,“听证稿”中控烟条款力度不足、将指导吸烟区设置的职能交给烟草专卖局等问题遭到多方批评;在此之前,大连、重庆均拟在地方条例中允许部分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立法层面的让步妥协无疑会带头减缓公共场所全面无烟化的进程,这也曾多次遭到公众反对。
各地对全民控烟留有余地、“放烟一马”甚至“越改越弱”,这一现象不只体现在吸烟区设置这一环节上。禁烟范围没有进步甚至缩小,地方立法与上位法有冲突,监管职责、罚则不明等硬伤不一而足。其中的原因也较为复杂,“政企合一”的烟草业掣肘地方控烟活动,理念之争当中掺杂利益之争;全面禁烟背后还有巨大的执法成本;公众对禁烟不以为然甚至反感……凡此种种均需地方政府下决心、动真格,但在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点是顶层规定的缺位。前述《实施细则》作为目前唯一的全国性控烟规定,就有多位控烟人士曾向南都记者强调其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阶不高且缺少罚则,无法处罚室内吸烟行为,因此当中的控烟条款长期处于“空转”状态,鲜有发挥作用。
出台全国性的控烟立法是时之所需,这也能直接提高公众意识。推动控烟进程需要国家层面率先破题,对于地方立法不完善、有阻力等问题,全国层面统一立法也是最直接有效的破解方式。除此之外,由于执法人员有限、执法成本较高,导致地方“有法不执法”,也就需要更刚性的法治保障与要求。同时,各地也要打造严格高质量的执法,这不仅是未来执行更理想控烟法规的必要条件,也是当下控烟行动从“纸面”落到“嘴边”的关键一环。
编辑:陈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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