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优化综合监督体系,激发国资国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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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3-11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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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5年要“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2025年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聚焦国企改革议题,带来多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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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 受访者供图

樊芸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审计频繁,监管过度、低效监督等现象。国有企业一年至少要经历七次审计巡视检查,同一个业务被反复检查,岗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但未必真正把实际工作落到实处。为此,她建议增强监督协同、发挥监督合力,分类审核审计反馈问题,贯彻落实监督部门间的会商机制等。

审计频繁监督过度,考核指标不尽科学

长期以来,国资国企工作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监督对象。据了解,自2023年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启动以来,截至2024年底,改革主体任务平均完成率已超70%,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为今年的冲刺收官奠定了基础。

与此同时,樊芸也注意到,目前国资国企仍然存在一些影响其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的顽瘴痼疾,一些企业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减弱等问题突出,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适应。在此现状下,国企体制内存在的过度监管、低效监管问题值得关注,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存在监督过度、低效监督现象。当下,部分单位存在审计频繁,监管过度、低效监督现象,内外监督轮番上阵。樊芸在调研中发现,国有企业一年至少要经历七次大大小小的审计巡视检查,同一个业务被翻来覆去地查,岗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却未必真正把实际工作落到了实处。

同时,受监督范围影响,跨部门体制机制存在问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向检查人员介绍业务、翻查资料、解释证据,导致“治理空转”现象,这种监管模式往往注重管理形式,而忽视了管理实质。加之在执行中存在偏差,导致部分企业级岗位工作人员对监督工作存在一些担忧。

二是国资企业考核指标需“松绑”。樊芸认为,当前国资国企考核指标存在指标体系过于全面、指标权重不尽科学、指标标准未能充分考虑行业特性、对下属企业缺乏分类或有效分类不足、分类指标设置不精准等问题。

例如,某地区因资源环境限制和发展需要,主打外向型经济,部分国资国企对外投资、拓展海外业务。然而,受评价体系限制,该部分业绩无法被纳入考核,岗位工作人员考核指标难以达成,也不利于统一大市场的建立。目前该地区国企大部分都已改制为上市公司,其业绩被归并为上市公司或母公司的利润,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将业绩纳入指标考核会影响企业及员工的业绩水平和积极性。

三是支持地方积极探索更有效的监督模式。经樊芸调研,此前有地区审计部门采用分类管理模式进行审计的方法值得肯定,但该模式后被叫停,实为遗憾。国企员工在任用和公示时,一旦被举报,即使后来核实没有任何问题,也对其产生较大影响。

樊芸认为,在容错与包容机制难以落地的现状下,国企员工迫于隐形压力,可能不愿冒险求进。同时,国资国企在与民营企业合作时,因担忧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审计问题,也不敢与民企建立合作关系。

建议打造大数据穿透式智能化国资监管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樊芸今年提出多项建议。

首先是进一步明确国企的地位和身份。一方面要细化国资国企相关专项法律法规,在主体资格、调查取证、执行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要切实保障国资监督工作的职能得到真正发挥,需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属性、职能及监管范围,改革完善国资监管、出资人的管理职能。

恰逢今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国企不应局限于“经济稳定器”的传统定位,还要延续经济责任,实现管理创新,释放内生动力;同时肩负政治责任,成为创新发展的引领者和战略安全的维护者;承担社会责任,为民生保障提供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其次是优化监督体系,关注事前培训辅导,并在过程中积极给予帮助和指导,把相关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

樊芸建议,纪检监督及审计部门要抓准关键,持续深化“大监督”格局,加强内部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合规、风控、财务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使各类监督力量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同时,减少重复监督、增强监督协同、发挥监督合力,分类审核审计反馈问题,继续贯彻落实好监督部门间的会商机制。

樊芸认为,国资国企要把追求内在价值、长期价值作为监管考核的主攻方向。优化国有资本考核与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全流程管理。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模式。

在健全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方面,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探索年度考评或任期考评的新体系,弱化“指标达成”导向,避免内卷式竞争。部分国资国企开展对外投资、拓展海外业务,该部分业绩也应归为业绩部分被纳入考核,提高岗位工作人员完成考核指标以及拓展业务的积极性。

再者是协调国企发展,带动民企、外企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健全责任追溯与容错机制,激发担当作为。在巡视、审查的过程中,扩大政策层面的容错空间,给企业更多试错的机会。明确“可容”情形(如探索性改革中的程序性瑕疵)与“不可容”底线(如利益输送)。同时,建立第三方评议机制,由审计、纪委、职工代表联合审议容错申请。

另一方面通过模型化解风险排查,避免低效检查。进一步优化统筹分工,让中央层面“容错豁免”能够落地等。

此外,樊芸还建议加大对人工智能的研发运用,搭建多方参与平台。搭建统一平台,实现供需数据、技术标准和市场动态的实时互通,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跨区域政策协同,实现产能协作和资源共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公平竞争。

通过大数据穿透式的智能化国资监管模式,覆盖投资融资、产权管理、人事干部、党的建设、考核分配等十大业务条线,实现监管从“事后纠偏”到“实时预警”的转变。以数智技术为载体,针对被监管企业的监管领域和监管要素,通过建立指标化和模型化的方式,实现与国有企业监管需求的有效对接。

采写:南都记者 樊文扬 李玲

南都全国两会报道组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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