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2025年4月28日A01版。
最高法:
防止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严禁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坚持法定管辖为原则、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为例外,严禁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或者出于趋利性目的,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依法应当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严格把握刑事犯罪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严禁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或者出于趋利性目的,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
·严禁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依法应当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公安部:
新规规范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专项行动排查已展开
公开消息显示,近期以来地方公安系统正密集围绕公安部最新制定的《公安机关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规定》组织学习和落实。
两位知情人士向南都记者证实,《公安机关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规定》已于3月份内部印发,旨在规范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有效防范部分地方的逐利执法问题。据了解,多地公安机关目前正基于该新规开展专项行动排查。
跨省趋利性执法2023年以来明显增多
2024年以来,跨省趋利性执法现象愈发引起社会关注,并被外界形容为“远洋捕捞”。在此类案件中,大多数遭遇异地执法的是民营企业,不仅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也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法治权威。
为应对跨省趋利性执法,2024年8月,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的杭州市九堡派出所发布《外地公安不得非法入企办案》通知,提醒企业如果外地公安没有在本地公安的陪同下,“非法入企办案的,请立即110报警+录像取证”。
而据浙江省检察院公开通报显示,去年浙江省聚焦趋利性执法司法顽疾,开展专项监督,共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解封房产6套、解除扣押汽车20辆。
在今年3月下旬发表的一项研究中,中南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湖南省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杰指出,从裁判文书网的检索情况分析看,2023年以来,异地侦查后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明显增多。而且,异地刑事司法案件涉及的对象几乎都是具有网络经营性质的民营企业,且注册地多在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
“异地刑事司法多表现为经济相对较为落后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执法。”张杰写道。
北大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此前在一场论坛上公开表示,趋利性异地执法与当前地方财政收入压力不无关系。以往是一些中西部地区要为办案经费、财政收入创收,近年一些东部地区的财政收入也逐渐承压。包括陈永生在内的专家学者、以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呼吁,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办案机关与所办案件之间的利益牵连,以此根治“远洋捕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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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融媒出品
编辑:董晓妍
记者:刘嫚 杨柳
制图:董晓妍(即梦AI)